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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天津证监局、天津上市公司协会举办“天津辖区2006年度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第一期岗位培训班”,天津23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秘等一百余人参加本次培训。
    天津证监局罗智扬副局长指出,此次培训是由中国证监会授权天津证监局具体组织实施的。去年底,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实施细则》,要求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在任职期间,必须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监会级授权的派出机构组织的强制性持续教育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目的是为了规范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行为,强化诚信意识,在认真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基础上,强化自律意识,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推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对于促进上市公司提高质量,确保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
    本次培训内容是上市股权分置改革后证券市场发展趋势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性和上市公司2005年年报编制披露的相关要求,分别由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程绪岚处长和会计部郭旭东处长进行具体讲解。据悉今年天津证监局还将陆续进行4次强制性岗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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