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20日,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发起人股东江西公路 开发总公司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 书。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发起人股东江西省交通物资 供销总公司和江西方兴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所持公司的791088股和98778股国 有法人股协议转让给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每股转让价格为5.50元,并于2006 年1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过户后,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持有公司国有法人股2818142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36%,江西省交通物资供销总公司和江西方兴科技有限公司 不再持有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