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宝丽华全资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梅县荷树园电厂一期工程技 术改造项目,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认符合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 业所得税的条件,并经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审核及梅州市国家税务局确认,该公 司2004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为0.00元,2005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4,802, 419.87元,公司本年度可抵免企业所得税额14,802,419.8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