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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1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内容为"公司于2005年6月22日召开了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为了保证5000万米色织布项目、500万件衬衣项目的顺利实施,向农行淄博分行申请6亿元人民币贷款,贷款性质为项目贷款,期限3年,贷款方式为信用贷款。 此申请已于2005年9月13日得到了中国农业银行的批复,但该批复在附加条款中要求借款人股东书面承诺,本项贷款到期当年应付农行贷款本息偿清前不分红,为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前述要求作出承诺。"其中的"本项贷款到期当年应付农行贷款本息偿清前不分红"中的"不分红"是指该项贷款到期的当年,不是指从贷款使用开始到贷款到期的年份内。该项贷款额度已获批复,目前尚未使用。
    特此说明。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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