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3月1日下午2:00召开
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
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2月27日至3月1日期间交易日的
每天9:30-11:30和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参加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同意,以2006
年1月20日公司总股本278089731股为基数,向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流通股取得2.5股股票的比例执行对价安排;非流通股股
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作为对价执行形式,共支付股票33584162股。
    非流通股股东作出的承诺事项:
    (1)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
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
让。
    (2)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
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
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
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
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3)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
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
    (4)公司控股股东同济大学承诺:若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前,其他非流通股
股东所持非流通股股份产生权属争议、质押、冻结情形,导致其不能按时、足
额执行对价安排,同济大学将以其所持有的股份先行代为执行对价安排。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对象为公司截止2006年2月
2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
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自2006年2月23日上午9:00至3月1日中午12:00;本次
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在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
公告的方式进行投票权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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