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佛山照明非流通股股东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等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
    目前,公司董事会已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召开A股市场相关 股东会议的时间安排,征求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
    1、公司A股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在近期公告关于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通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