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2月27日下午1:30召开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权相结
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2月23日至27日期间交易日的9:30至
11:30、13:00至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股作为非流通股获
得流通权的对价,即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40000000股为基数,方案实施的股权登
记日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8股股票。非流通股股东共支付15680000股的对
价。
    非流通股股东作出的承诺事项:
    1、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文件
的要求作出了法定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菲达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的特别承诺:菲达集团承诺其持有
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以竞价交易
方式出售。
    3、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浙江大学拟将所持全部股权(140万股)无偿划转至其
国有独资公司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菲达集团诸暨康达机械有限
公司、菲达集团诸暨环达机械有限公司拟将所持全部股权(各210万股,合计
420万股)转让给浙江天堂硅谷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股权划转及转让事项正
处于报批过程中。相关各方均已出具承诺,若划转及转让的非流通股股份在股
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前完成过户,则由划入方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及受让方浙江天堂硅谷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依其所持股份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
安排以及履行相关承诺;若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前未完成过户,则由划
出方浙江大学及转让方菲达集团诸暨康达机械有限公司、菲达集团诸暨环达机
械有限公司依其所持股份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以及履行相关承诺。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公司截止2006年2月
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
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自2006年2月20日至2月24日的工作日的每日9:00-17:
00;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公司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
指定的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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