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方案要点
    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拟向方案实施股权登
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安排5256.8407万股对价,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送
2.6 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
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除法定最低承诺外,非流通股股东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还做出如下特别
承诺:
    (1)柳工集团持有的股票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上述24个月届满后的12个月内, 柳工集团在二级市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桂柳工股份总数的5%,在该12个月内出售股份的价格不
低于8.82元/股(公司因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情况而导致股份或
股东权益变化时进行相应除权)。在此期间,承诺人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
,卖出资金将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2)柳工集团将在公司2005、2006和2007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公司2005年
、2006年和2007年度的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非累计可分配利润)的40%,并承诺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3)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经出资人同意,在适当时机启动管理层
股权激励计划。
    三、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2月22日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2006年3月7日
    3.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3月3日至7日(期内交易
日)的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06年3月3日
9:30,结束时间为2006年3月7日15:00。
    四、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相关证券自2006年1月23日起停牌,最晚于2006年
2月13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2月10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
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后下一交
易日复牌。
    3.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
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相关证券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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