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降下帷幕的四川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收到了来自人大代表的众多议案,来自四川省中药研究所的王笳作为阿坝代表团的成员,向会议提交了有关保护四川中药产业的议案。其基本观点为:保护四川中药产业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而要落实到行动上。
优势:“特色菜”潜力巨大
王笳代表在议案中称,中药产业是我国独具特色和优势的民族产业和战略性产业,也是21世纪最具发展空间的产业之一。当患者大量服用有毒副作用的化学类药品,身体遭受损害、环境遭到破坏后,人们蓦然回首,我们老祖宗传承和创新的中药却是最符合绿色、环保、生态要求的药品。目前,不仅国人用药观念正在发生改变,就连“老外”也开始关注起中药来了。
从政策面上看,国家发改委将中药产业强势化发展战略的课题列入“十一五”规化之中,在政策上给予支持;1998年11月,国家科技部正式批准组建了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四川)基地;四川省政府也将医药(含中药)工业列为重点发展的六大支柱产业之一。
而四川则早有“中药之乡”的美誉,中药材资源十分丰富。中药产业是生物产业的一部分,而生物产业在21世纪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它能解决人口、食物、能源、生态环境、健康等诸多难题,同时,将创造大量的社会财富。例如,一条基因可形成一个产业,一个基因药物可治疗几千种基困病症,一种重组蛋白质药物可创造几百亿甚至上千亿美元的财富,四川在中药材资源上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这是其它地方不可复制的。因此,可以说中药产业是四川的一道“特色菜”,具备了“天时、地利、人和”的发展条件。
现状:医药招标歧视中药
王笳坦言,为了加快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步伐,规范医疗机构购药行为,切实降低药价,国家实行药品招标采购是一件好事,但“四川省在药品招标中却有对中药进行价格歧视的现象”。
王笳举例说,有关部门规定,在对医药招标采购中,凡进行议价的品种按下述原则确定底价后进行议价:一是原研、专利药品按其零售价的7.5折确定底价;二是对第一类、第二类新药(在保护期内),按其零售价的7折确定底价;三是其他类别新药的GMP药品(包括国产GMP药品与进口GMP药品,国家发改委单独定价及优质优价中成药),按其零售价的6折确定底价;四是对专利药品只确认结构专利。
“这些确定底价的原则不知出于何种考虑?”王笳质疑说,但是很明显的一点就是对西药照顾,而对中药歧视,因为原研、结构专利药品、第一类、第二类新药基本上都是西药。按这个原则,中药只有以低价出售的份。并且同样是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为什么中药的组合专利在四川还不能得到认可?
王笳同时称,中国已经加入WTO,民族中药企业的发展不指望在市场开放的条件下得到政府的特殊照顾,但十分希望有关部门在制定“游戏规则”时,给民族产业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最起码中药作为中国的“国宝”,四川的“特色菜”而不被自己人歧视。
建议:计划单列促优先发展
王笳称,提出中药产业优先发展的建议有其十分充足的理由:一是与四川省其他五大支柱产业相比,包括中药在内的生物技术产业对人类、国家、民族未来命运和发展更具关键性;二是从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对经济周期的解释来看,健康产品将成为下一个不亚于信息技术的创新产业浪潮和经济增长点,况且我国的生物技术距离国际前沿水平最近,最有条件追超;三是我省在中药研发、创新等方面有着人才及技术优势。
王笳建议,在医药招标底价确定上,应给予中药合理的定位;同时,还应在吸引民间资本进入中药产业上给予鼓励性政策。包括信用担保融资、生产加工基本建设中的规费解缴、中药企业的税收优待等。
王笳最后解释“计划单列”时称,作为一个地区,要发展的产业很多,如果在政策和投入上“平摊大饼”,很可能难以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