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沈阳银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告悉其公司名称和股东发生如下变动:
    沈阳银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基集团")为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银基发展)第一大股东,持有银基发展法人股份6995万股,占银基发展总股本的25.92%。 银基集团的第一大股东为深圳市海兴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银基集团51.6%的股份。
    2005年11月25日,经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沈阳银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沈阳银基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基企业"),同时因其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使其股权结构发生如下变化:
    银基企业变更前的股权结构为:深圳市海兴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960万股,占注册资本51.61%;自然人刘成文持有991.415万股,占注册资本17.29%;自然人杨洪昌持有950万股,占注册资本16.56%;自然人沈志奇持有500万股,占注册资本8.72%;自然人郭社乐持有333.585万股,占注册资本5.82%。
    银基企业变更后的股权结构为:自然人刘成文持有1941.415万股,占注册资本33.85%;自然人沈志奇持有1783.585万股,占注册资本31.10%;深圳市海兴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460万股,占注册资本25.46%;自然人郭社乐持股550万股,占注册资本9.59%。
    根据银基企业核准后的工商变更登记,自然人刘成文为银基企业的第一大股东,因银基企业为银基发展的第一大股东,故自然人刘成文先生现为银基发展的实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一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