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公司董事会已委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时间安排,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公司股票及相关债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 公司将在近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