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5年12月5日及2005年12月14日分别披露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修订后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为: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菱集团")和Mittal Steel Company N.V.("米塔尔")拟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无偿派发期限2年、行权价4.90元、采用股票给付结算方式、行权日为权证存续期内最后三个交易日的欧式认沽权证(或认沽权利),派发的认沽权证(或认沽权利)总量不超过633,180,800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深交所上市的权证,其标的证券为股票的,标的股票在申请上市之日应符合以下条件:(1)最近20个交易日流通股份市值不低于30亿元;(2)最近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累计换手率在25%以上;(3)流通股股本不低于3亿股。因此,公司将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最后一次连续停牌前的第20个交易日,即2005年12月22日定为市值确定起始日。如果市值确定起始日至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2006年1月20日)的20个交易日流通股份市值不低于30亿元,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累计换手率在25%以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后,华菱集团和米塔尔将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无偿派发认沽权证。若公司流通股份市值及累计换手率中任一条件不满足深交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华菱集团和米塔尔将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无偿派发认沽权利。
    截至2006年1月20日收市,公司流通股股本为880,388,389股,公司股票 "华菱管线"最近20个交易日的累计流通股份市值为779.36亿元,日平均市值为38.96亿元,公司股票"华菱管线"最近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累计换手率为94.17%,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权证发行上市标的证券的条件。
    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于2006年1月19日分别出具了《不可撤销履约担保函》,为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米塔尔钢铁公司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派发的华菱管线认沽权证提供履约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对价形式确定为认沽权证,即: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华菱集团和米塔尔拟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无偿派发期限2年、行权价4.90元、采用股票给付结算方式、行权日为权证存续期内最后三个交易日的欧式认沽权证,派发的认沽权证总量为633,180,800份,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获得7.19206份认沽权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若获得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将积极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尽快办理认沽权证的上市事宜。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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