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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本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于2005年11月16日向H股股东联合寄发的《有关H股收购要约的综合收购要约及回应文件》,本公司于2005年12月31日在香港金锺道88号太古广场港丽酒店召开的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以及本公司和中国石油联合发布的于2006年1月9日登载在香港《经济日报》、《南华早报》的《有关H股收购要约条件达成及终止撤回接纳权》的公告,并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撤销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批准,本公司H股于香港时间2006年1月23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终止上市。 本公司美国存托股份("ADS")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已于纽约时间2006年1月6日起暂停,纽约证券交易所亦于当日宣布将依照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申请撤销本公司ADS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一旦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批准本公司ADS撤销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本公司ADS将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届时发布的批准令中所指定的日期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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