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铭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诉G 深国商控股的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 司和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其他经济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院于2005年11月17日出具《民事判决书》,对该案进行了判决,具体判决如下 :1、驳回原告深圳市铭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2、本案受理费人民 币248,169.88元、保全费人民币180,520元,二项合计428,689.88元,由原告负 担。
    本次诉讼一审判决公司胜诉,若原告继续上诉,公司败诉则影响期后利润 约4763万元。目前公司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并将对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