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粤宏远A接控股股东广东宏远集团公司的通知,宏远集团进行了整 体改制,企业性质由原来的集体企业改变为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后的宏远集团 仍继续经营原有业务,注册资本增加为5000万元,企业名称变更为"广东宏远集 团有限公司",原南城区篁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持有的100%产权由新股东进行赎买 ,其中,陈林拥有改制后的宏远集团56%的股份,为改制后宏远集团的第一大股 东。
    由于宏远集团改制前持有公司19.3%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因此,宏 远集团改制使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了变更,由南城区办理处篁村社区居民委员 会变更为陈林, 改制后的宏远集团与公司之间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等方 面将继续保持各自的独立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