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证监局昨日组织召开辖区上市公司审计与评估机构工作会议,证监局副局长陈家琰对会计与评估机构提出了五点要求:牢固树立风险意识,谨慎规范执业;认真收集审计证据,严格履行审计程序;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审慎、合规地出具审计意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具资金占用专项说明,提高专项说明的质量;与监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
    陈家琰指出,对审计与评估机构,山东证监局将采取以下监管措施:一是实行执业备案制度、诚信记录制度、业务分离制度和审计机构变更报告制度;二是实行监管责任制;三是构建审计与评估机构的综合监管体系;四是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辖区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山东证监局将结合上市公司年报审核、巡回检查、专项核查等方式,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山东证监局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记入诚信档案、谈话提醒、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不适宜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建议、立案稽查等监管措施,同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部门,严格追究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