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1 月9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06 年1 月20 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讨论,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议案
    1、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五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2、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二○○五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3、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委托理财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的议案。
    公司于2004 年2 月将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 万元委托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投资,该项投资于2005 年2 月到期后未能如期归还。银河证券有限公司于2005 年2 月承诺于2005 年9 月、12 月分批分次归还。公司在2004 年年末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计提了该投资的减值准备1,500 万元。至2005 年末,银河证券有限公司仍未履行承诺归还该笔资金。同意公司现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对该项投资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50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4、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二○○五年下半年度核销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和证监会的规定,在二○○五年下半年度继续核销部分资产,其核销的资产总金额为1,323.79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对一化尿素合成塔、一化合成再生塔喷射蒸发器等固定资产进行报废,金额807.78 万元。报废原因主要是由于设备技术缺陷,导致一化尿素合成塔、一化合成再生塔喷射蒸发器等固定资产无法正常使用。
    (2)、第二化肥厂、催化剂厂等部分存货报废,金额455.64 万元。
    主要原因是催化剂厂部分原材料因长期积压失效;第二化肥厂部分备品、备件因工艺和设备改造后已不需用。
    (3)、对应收四川恒泰化工有限公司23.40 万元,应收财政补贴36.97 万元进行核销,核销原因是以上两笔应收款项已无法收回。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5、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方法变更的议案。
    二○○五年,公司在对应收帐款进行催收和清查过程中,发现以往年度的应收帐款的可收回性与原来相比,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如继续按应收帐款项年末余额5%计提坏帐准备已不再符合公司的实际坏帐情况。为了更好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样公司按照相关会计规定,决定变更公司坏帐准备计提的会计估计方法,即由现行的余额百分比法加个别计提法改为帐龄分析法加个别计提法。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6、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二○○五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二○○五年度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信息披露和误导性陈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公正、客观的。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7、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六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在2006 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人民币19,340 万元
    (详见公司同时刊登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二、关于规范运作
    1、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开拓进取,忠于职守,规范管理,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认为200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投资项目与承诺项目一致,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2,457.68 万元调向大化肥装置增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程序是合法、有效的。
    4、公司对委托理财继续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500 万元是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是合理的。
    5、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由双方签订的协议、合同予以规范,双方均严格按协议履行其权利、义务,未损害本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
    6、公司的关联交易收购能够减少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量,有利于本公司的发展。收购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