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将于近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4、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1月23日(星期一)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1月19日至1月23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楼一楼报告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参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举行。
    三、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165,000,000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56,250,000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206人,代表股份122,174,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05%,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205人,代表股份13,424,992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23.87%,占公司总股本的8.14%
    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人,代表股份108,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91%,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262人,代表股份1,409,542 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2.51%,占公司总股本的0.85%。
    2、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943人,代表股份12,015,450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21.36%,占公司总股本的7.2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代表、云南上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22,174,992 121,556,541 586,401 32,050 99.49%
流通股股东 13,424,992 12,806,541 586,401 32,050 95.39%
非流通股股东 108,750,000 108,750,000 0 0 1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表决结果
1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98,650 同意
2 姚成保 400,000 同意
3 浦仕旺 245,300 同意
4 北京天信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24,950 同意
5 沈勤陵 213,350 同意
6 杨爱玲 203,850 同意
7 倪元彩 191,700 同意
8 徐伟健 186,500 同意
9 张健 182,000 同意
10 李留才 172,350 同意
    五、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云南上义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云南上义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操作指引〉、〈规范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云南上义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