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于2006年1月16日发出了召开公司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6年1月23日在股份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 实到董事8名,董事辛伟民先生委托董事潘刚升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潘刚升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了《关于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股份公司")为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和平支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股份公司为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和平支行办理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的项目(天津海河水上运动世界项目)开发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期限两年,并承担一切连带担保责任。具体内容见公司临2006-007号对外担保公告。
    上述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通过了《关于召开股份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决定于2006年3月1日召开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 会议时间:2006年3月1日(星期三)上午9:00时。
    二. 会议地点:北京天鸿宝景大厦五层会议厅(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9号)
    三. 会议议程:
    审议《关于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为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和平支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 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6年2月1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 参加会议办法:
    1.参加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5年2月28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时,下午1:00-4:00时。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3号京宝花园M207室公司证券部。
    4.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5.联系人:龚谦炜、钟宁
    邮政编码:100011
    联系电话:(010)64401653、64401277
    传真号码:(010)64401637
    特此公告!
    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月23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作为本人/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此委托书格式复印件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