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亦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在改革方案实施前,尚需取得商务部的批准。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将于完成有关审批程序后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06年1月24日后本公司A股股票继续停牌;
    3、本公司A股股票复牌时间详见《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1月23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 年1月19日-1月23日(期间交易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华强北路4002号深圳圣廷苑酒店。
    (三)股权登记日:2006年1月12日。
    (四)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海先生。
    (六)会议方式:本次会议的举行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征集投票权,下同)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本公司内资股股份总数为1,433,200,00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份总数为1,268,200,000股,流通A股股份总数为165,000,000股。
    1、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本公司内资股股东(包括代理人)共1,835人,代表股份1,333,564,848股,占本公司内资股股份总数的93.05%。
    2、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1,268,200,000股,占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占本公司内资股股份总数的88.49%。
    3、流通A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流通A股股东(包括代理人)共1,831人,代表股份65,364,848股,占本公司流通A股股份总数的39.62%,占本公司内资股股份总数的4.56%。
    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及通过委托董事会投票方式表决的流通A股股东(包括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1,095,094股,占本公司流通A股股份总数的0.66%,占本公司内资股股份总数的0.08%;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表决的流通A股股东共1,827人,代表股份64,269,754股,占本公司流通A股股份总数的38.95%,占本公司内资股股份总数的4.48%。
    4、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相关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其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06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上发布的《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五、议案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了表决。参加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333,564,848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份总数为1,268,200,000股,流通A股股份总数为65,364,848股。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30,305,57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
    反对3,120,47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
    弃权138,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2、非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68,200,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
    3、流通A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2,105,57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流通A股股份总数的95.01%;
    反对3,120,47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流通A股股份总数的4.77%;
    弃权138,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流通A股股份总数的0.21%。
    4、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A股股东持股情况和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参加方式 表决结果
1 兴和证券投资基金 16,845,070 网络 同意
2 裕隆证券投资基金 4,712,850 网络 同意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3,232,310 网络 同意
4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973,371 网络 同意
5 中国建设银行-中信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772,920 网络 同意
6 招商证券-渣打-ING BANK N.V. 2,340,776 网络 同意
7 中国银行-兴安证券投资基金 1,999,952 网络 同意
8 国泰君安-建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1,673,925 网络 同意
9 鲍雪薇 1,500,000 网络 同意
10 申银万国-汇丰-MERRILL LYNCH INTERNATIONAL 1,340,998 委托董事会 同意注
    注:申银万国-汇丰-MERRILL LYNCH INTERNATIONAL所持股份1,340,998股,其中581,894股委托董事会投票,759,104股未参加投票。
    5、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审议的《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通过。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李建辉律师、支毅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