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6年元月1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并于2006年元月22日下午在北京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诚志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召开。 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召集人廖理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05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公司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2005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5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05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5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05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05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5年度共实现净利润49,756,277.37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975,627.74元和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4,975,627.7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35,294,555.58元,减去实施2004年现金分红10,755,000.00元,实际可供全体股东分配利润为164,344,577.47元。
    本年度利润拟以2005年末股份总数179,2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1.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利润支出总额为2,688.75万元。公司2005年末资本公积金累计43,383.11万元,拟2005年末股份总数179,2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5股,总计转增6,273.75万股。
    表决结果: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以上一、二、三、四、五项议案提交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零六年元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