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新近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调低了以往规划中煤炭生产能力目标,提出到2010年全区煤炭产能为4亿吨,这个数据比以前各类相关文件中统一的“口径”少1亿吨。
    2005年初,内蒙古曾提出到“十一五”期末,实现全区煤炭生产能力5亿吨,有望超过山西省成为全国第一产煤大区。这在当年出台的《关于加快煤炭工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政府文件中得到一定体现,并在2005年的自治区煤炭工作会议及年末的相关领导讲话中进一步明确。
    自治区工业办主任牙萨宁说,这个调整方案主要考虑到了煤炭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煤炭工业的科学发展。生产能力不能盲目贪大求高,生产能力的扩张也不能简单依赖新建矿井,更要注意资源利用率和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没必要不顾实际地单纯追求产量“第一”。2005年,内蒙古加大煤炭资源整合及煤矿整顿力度,全区地方煤矿总量从年初的1310处减至现在的824处,另有300多处煤矿将在2006年6月底前完关闭。自治区同时规定,新建矿井的最低生产能力不得低于30万吨。
    作为全国煤炭储量第二大省区和国家能源开发重点地区,近年来内蒙古煤炭产量快速增长,自2002年突破亿吨大关后,产量直线上升,2003年达到1.5亿吨,2004年达到2亿吨,2005年产煤2.6亿吨,过去5年累计产煤突破8亿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