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提案被否决或修改的情况;
    2、由于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有外资股股东,外资股流通事宜还未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将在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后,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3、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4、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1月23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 2006年1月19日-2006年1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2006年1月23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9:30至2006年1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友谊宾馆友谊宫二层第二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震西先生
    6、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562人、代表股份432,772,8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6%。
    2、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280,800,000 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2%。
    3、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56人,代表股份151,972,87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1%,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4%。其中,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计7人,代表股份70,100股,占公司流通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计549人,代表股份151,902,77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8%。
    1名共计持有57,600股的流通股股东既参加了网络投票,又委托董事会投票,根据规定,以委托董事会投票表决为准。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见《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主要内容如下:
    1、对价安排
    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次股权分置股改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8股股票。
    2、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中科三环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同时,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1)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2)在前项承诺期满后,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其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3)控股股东北京三环新材料高技术公司承诺,2005年至2009年度将提出现金分红议案,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非累计未分配利润)的30%,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4)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若非流通股股东违反上述承诺,在承诺的限售期内出售股份并导致所做出的承诺无法兑现的,其出售股份所得将全部作为违约金按比例支付给违约事项发生时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
    3、股权激励计划
    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后,中科三环董事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公司管理层(包括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股权激励计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表决结果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参加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32,772,87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85.26%,其中,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为151,972,870股。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赞成比例 反对股数 反对比例 弃权股数 弃权比例
全体股东 432,772,870 431,125,812 99.62% 1,622,438 0.37% 24,620 0.01%
非流通股股东 280,800,000 280,800,000 100% 0 0 0 0
流通股股东 151,972,870 150,325,812 98.92% 1,622,438 1.07% 24,620 0.01%
其中:现场投票 0 0 - 0 - 0 -
委托董事会 70,100 70,100 100% 0 0 0 0
网络投票 151,902,770 150,255,712 98.92% 1,622,438 1.07% 24,620 0.01%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持股和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表决情况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18,837,500 同意
2 中国银行-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9,607,671 同意
3 中国银行-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8,000,000 同意
4 通乾证券投资基金 7,008,243 同意
5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6,479,654 同意
6 久嘉证券投资基金 5,984,000 同意
7 中国银行-湘财荷银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5,500,000 同意
8 中国农业银行-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4,130,644 同意
9 中国银行-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4,105,904 同意
10 中国工商银行-普丰证券投资基金 4,100,000 同意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经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雪
    3、结论性意见:公司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股东资格合法有效;相关股东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2、北京市经纬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