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证券(相关:理财 财经)被判破产还债
据新华社电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宣告,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还债。法院指定的清算组已到深圳市信兴广场地王商业中心8层对破产企业进行接管。
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后增资扩股到人民币15亿元。 经中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不抵债金额达27亿多元。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大鹏证券于1995年1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正式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1999年9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大鹏证券增资扩股到15亿元人民币。
2005年1月14日,大鹏证券因挪用巨额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被中国证监会取消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并于1月17日委托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清算组,负责大鹏证券关闭后的清算工作。2005年5月31日,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审计的结果显示:截至2005年1月14日,大鹏证券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23572.19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01424.68万元,资不抵债金额为277852.49万元,资产负债率高达185.87%,已严重资不抵债。
中国证监会于2005年10月13日同意大鹏证券清算组依法申请大鹏证券破产。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大鹏证券被中国证监会依法取消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经关闭清算,已严重资不抵债,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法应当宣告其破产还债。法院裁定,宣告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还债,并指定清算组对破产企业进行接管。
今年国债发行计划浮出水面
近期,财政部向市场公布了2006年部分关键期限记账式国债发行计划。与去年相比,今年的发行计划强化了三年期国债品种的发行力度,弱化了两年期和五年期品种。
新的发行计划显示,2006年财政部的关键期限的国债有三大品种:一年期品种分别将在6月14日、9月13日和12月13日各发行一期;三年期品种则将在4月14日、7月14日和10月13日各发行一期;七年期品种则分别在2月24日、5月24日和8月23日各发行一期,总计九期。
在2005年的发行计划中,关键期限的国债品种并没有3年期记账式国债,只是在2005年8月份应市场需求发行了一期三年期记账式国债,规模为324.5亿元,属于“替补”,而在2006年,这一品种却成了“主力”。
两年期和五年期两大品种在2005的发行计划中被列为主力发行品种,实际也各发两期,总计规模分别是684.7亿元和667.4亿元。
另外,由于财政部2006年开始对国债发行实施余额管理,市场因此普遍预计三月期、六月期等短期品种将大量发行,但我们在2006年的发行计划中并没有看到。这一方面说明了,上述品种国债在2006年还不是关键性品种,不能“打上主力”;另一方面也反映出财政部希望国债发行更加灵活多变。与2005年一样,10年期长债也没有列入本次计划,也是出于灵活性的考虑。 (责任编辑:康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