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力十分便宜,工资水平是日本的1/24、美国的1/20。人们特别对"8亿件衬衫换1架空客380"而发出感慨,并呼吁--中国不能补贴全球!事实上,中国的劳动力不止十分便宜,还有不少企业有拖欠工资、严重超时加班、逃避参加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被称为"血汗工厂"。 我们不能不透过表面分析,中国的劳动力工资为什么这么低?"血汗工厂"为什么可以长期存在?
首先,是因为中国有庞大的劳动力剩余,多年来是通过低工资"剪刀差"完成资本积累,实际收入历来偏低。目前我国仅在农村就有约4亿的剩余劳动力,有2200万城市居民需要政府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有达7587万人的农村贫困人口(包括绝对贫困人口为2610万人,初步解决温饱但还不稳定的低收入人口为4977万人,如按世界银行以人均收入一天一美元的标准测算,中国农村的贫困人口有2亿人)。国际自由工会联盟警告,未来10年,中国需创造3亿个新就业岗位,才能弥补农业和前国有企业流失的就业岗位,这"远远高于中国目前的就业创造能力"。工资本来是劳动力供需关系的反映,大量低收入的剩余劳动力在城市里争抢工作岗位,从而造成长期的低工资。在目前的就业机会这约束条件下,如果将农村隐形的剩余(失业)劳动力与城镇劳动力一起混合,那么相关的工资水平将发生稀释,这些均是我国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其次,多年来提出要启动内需,但大量的财政资源却以投资和政府自身支出为主,并没有给包括农村居民在内的全体国民建立起基本的社会保障,导致以提供公共服务产品为主的公共财政体制建设滞后,只是拉动了生产资料的需求和出口的增长,真正体现到国民生活水平的国内消费却没有同步提高。国内需求不足但企业要追求利润,则必然转向外需,外向型的经济越来越发展,中国经济的对外依存度越来越大。而中国外向型的产业是以低附加值产品为主,反过来更依靠廉价劳动力来提高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工资难以随经济发展而增长,国内需求更被抑制,造成恶性循环。
再次,是因为作为在"血汗工厂"主要受害者的农民工,本身在户籍制度、社会保障等就人为造成不平等待遇遭受歧视。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中国现有进城农民工1.2亿人,他们主要是来自中西部贫穷的农村地区,2004年全国农民工的月平均工资为539元,而同期的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是1335元。这组数据意味着,2004年全国因为雇佣农民工一项就节省了11462亿元的工资开支,相当于当年中国GDP的8.5%,这大体相当于中国当年的经济增长率,可以说民工的劳动推动了中国经济的发展。而且,我们存在一种不能否认的社会性和制度性的事实:雇佣城镇居民,就会因其身份而比较严格地履行劳动合同法,并能享受到其它除工资以外的其他福利,如住房公积金、代其缴纳养老保险等;而农村居民进城工作,除了工资外,很难享受到其它福利。因此,工资差距加上其它的社会福利,待遇相差十分悬殊。
如在深圳、东莞等城市,农民工占当地就业总人数的60%-70%,成为最庞大的参保缴费人群。但因为在目前的城乡二元化制度下,绝大部分的农民工难以在当地定居,更换工作频繁,导致农民工不断参保、退保,他们当中极少有"累计缴费15年"将来可以享受退休金。如广东东莞市在2004年共有105万人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去年一年就有40万人次办理了退保手续,且退保的多为外来工,[毕式明、杨亚军.《政府出手退保潮落》.《南方日报》.2005-06-24]失去了"终身保障"的本来意义。单位缴纳的统筹部分留在当地社保基金的数额就越大,成了当地社保基金的主要来源,而农民工年老回家后就根本得不到保障。
在户籍制度、社会保障等社会性和制度性的歧视下,使进城农民工不得不接受条件恶劣的工作环境来追求更高的收入自己保障自己。
另外,是政府及相关部门存在的问题。本来我们有《劳动法》等重要法律法规,但在一些地方政府得不到真正的执行,甚至为了经济发展上的政绩而放松监管力度,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企业和当地政府部门很少受到相应的惩处。例如透过频繁的矿难事件中,党政干部及其亲属入股煤矿早已成为公开的事实,结成了利益共同体,从法律法规的执行维护者变成了破坏者。那么,对于压低和拖欠工资、严重超时加班、逃避参加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就很难得到根本的制止,更何况我们还没有一个有效的制度来约束政府和官员......
因此,我们在谴责"血汗工厂"的不人道行为时,更应该检讨和反省我们的制度,因为是制度制造出"血汗工厂"。
注:文章来源为“光明观察周刊” (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