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现就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
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出售北京银泰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4%股权的实施情
况公告如下:
    根据银泰置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该协议已于2005年10月25日起生效,并
自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转让款现金部分3000万元;实物资产抵付
部分计5329.74万元于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结过户手续,逾期且逾期时间
达到三个月以上的以同等金额的货币一次性支付公司。 上述现金支付部分受让
方已向公司支付;实物资产即银泰置地泰悦豪庭商业用房已于2005年12月16日
由北京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受理上述房屋的权属登记业务,如无特殊情况,预
计2006年3月下旬完成相关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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