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6年1月16日刊登公告以
来,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广泛的沟通。在广泛听取广大流通股股
东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非流通股股东对公司股权分置
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出如下修改:
    原方案中对价安排现修改为: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按各自持有公司非
流通股的比例,向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
股股东执行33488000股股份对价,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
通股股东执行的3.20股股份。
    修改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尚须经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正式批准,并经公
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2月6日复牌。投资者请仔细阅读公司董事会2006年1月
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股权分
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版)》及其摘要(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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