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6年1月16日刊登
公告以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根据双
方充分协商的结果,经三分之二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提议,对公司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1、原方案中对价安排数量现调整为: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
为对价支付给本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即:流通股
股东每10股获付3股,非流通股股东共支付25500000股。
    2、关于合肥荣事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洋电机株式会社、三洋电机(中
国)有限公司和三洋商贸发展株式会社额外承诺中“(2)关于提出分红议案的承
诺”现调整为: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的三年内,在各年年度股东大会上
提议并投赞成票,提议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
润的70%。
    调整后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在获得有权的政府部门批准、公司相关股
东会议批准后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实施。
    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2月6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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