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测算,与2004年同期相比,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企业会计制度编制的2005年度净利润将增长100%以上,按香港普遍采纳之会计原则编制的2005年度股东应占盈利将增长40%以上。
    于2004年度,按中国企业会计制度编制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367万元,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07元;按香港普遍采纳之会计原则编制的股东应占盈利为人民币6094万元,每股收益人民币0.123元。
    本公司2005年度业绩大幅变动,主要是受本公司造船主营业务盈利水平提高及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州国投")拖欠本公司信托存款的专项坏帐准备之回拨、计划支付退休职工住房货币补贴和递延税项三项非经常性损益影响所致,具体如下:
    1、 造船主营业务盈利水平提高
    于2005年度,进入销售进度的部分船舶之价格较2004年度有所提高,本公司成本控制亦取得良好效果,预计本公司2005年度造船业务毛利较2004年度有所提高。
    2、 广州国投专项坏帐准备之回拨
    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存放在广州国投的信托存款的期末余额为人民币39707万元,累计提取专项坏帐准备人民币32537万元。
    近年来,本公司采取各种措施积极追收该等应收账款,并已就部分应收账款与广州国投签署多项债务重组协议,这些重组资产的现值与公司在广州国投的应收信托存款账面净值进行对比,已产生重大影响。本公司已聘请了专业评估机构对重组资产进行评估,并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董事会以稳健原则确定已重组的及即将重组的相关资产的可回收现值,审议并通过于2005年度从已计提的专项坏帐准备中回拨约计人民币2400万元。该项回拨将反映在本公司2005年度按中国企业会计制度的财务报表及按香港普遍采纳之会计原则之损益表中。
    本公司与广州国投于2005年1月31日签署的《债务重组协议》已基本执行完成,并取得全部有关物业之房产证。本公司已于2005年12月31日向广州国投出具《债务清偿确认书》,以确认广州国投已归还所欠我公司的信托存款本金人民币227,102,566元。但由于目前有关物业之开发商尚未缴清该物业之土地使用权费,这可能导致有关物业之价值出现减损,本公司董事会在评估其可变现净值时已作了合理考虑。
    3、计划支付退休职工住房货币补贴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启动公司退休员工住房货币补贴政策,在总补贴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万元的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拟定具体实施方案。
    本公司已初步确定实施方案并估计该项实际支出额将不超过人民币2400万元,并计划于2007年度之前分期支付给相关退休员工。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制度,该费用将按实际发生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务账目内;而根据香港普遍采纳之会计原则,将一次性反映在本公司2005年度的损益账内。
    4、递延税项
    按香港普遍采纳的会计准则,本公司测算的2005年度递延税项资产较2004年有所增加,主要是因为本公司今后年度的盈利能力预计有所提高及核销广州国投债权而使本公司税务亏损增加。
    本公告仅基于初步测算作出,上述事项之准确财务数据预计将于2006年3月下旬在2005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在交易本公司股票时审慎从事。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