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12月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委员长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年立法计划获得通过,企业所得税法被列入了2006年内初次审议的法律草案中。这意味着企业所得税法的制定进入全国人大的立法程序,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合并有望在今年取得突破性进展。 专家指出,两税合并与增值税改最好捆绑进行。
两税合并影响其他税改
两税合并久拖不出,不仅使内外资企业的税收不公平待遇得不到扭转,而且已经开始影响到税制改革的其他环节。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高培勇表示,两税合一久拖不出使增值税改革遭遇到一种非常尴尬的局面,增值税改革是由东北试点推广到全国,还是继续试点下去目前难以把握。
高培勇表示,增值税的改革是一种普推式的改革,通过缩小税负,来给纳税人减负,而两法合一目前的方案是,内资企业减负,外资企业增负,从操作方便、减少阻力的角度出发,最好的改革方案,是将两个税种的改革捆绑在一起,打包上市。现在由于企业所得税法合并的改革迟迟不能出台,也就给东北税改这样的试点带来很大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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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东北税改能够先行一步向全国推广,表面上是前进了一步,事实上对未来的两法合一的改革带来了更大的阻力,如果停留在目前的试点阶段,因为增值税本身的征管模式,难以把一个地方封闭起来单纯搞所谓的增值税试点”高培勇说。
高培勇指出,“东北税改一年以来成绩显著,实际上也是向我们传递了一个要尽快启动两个企业所得税制合并改革的声音,增值税的改革也好,东北税改经验的推广也好,甚至包括整个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全面启动,现在都限于两个企业所得税制能否尽快合并的改革”。
专家预计最早2008年实施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副主任张文春表示,国家税务总局从2002年开始研究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进行合并,所得税法草案已经修改了十几稿,但是由于政府部门担心会引起外资企业投资的减少而一直没有出台。
根据相关立法程序,该法律草案将在今年适当时间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步审议,经过审议后,再提交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表决。张文春预计,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法有望在2007年的两会期间进行表决,最早2008年开始实施。 (责任编辑:桂衍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