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独立董事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对拟聘任的郭承运先生《独立董事的履历表》、《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及《提名人声明》报送到深交所审核。
    深交所于2006年1月23日向公司发出公司部独董审核关注函[2006]第1号《关于对郭承运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提请关注函》,对该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任职资格无异议,同时关注到,2005年5月,中国证监会曾对时任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郭承运予以了警告处罚,深交所认为存在影响其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情形。
    根据深交所的提请关注函,公司对深交所关注意见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长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