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24日,*ST本实B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经查明:*ST本实B应于2005年4月30日前公布其2004年年度报告,但*ST本 实B未及时编制并披露(直到2005年8月公布年报)。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ST本实B处以五万 元罚款。
    公司及全体董事向投资者表示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