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日前收到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函告, 获悉:集团公司原股东江阴阳光投资有限公司、江阴恒丰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与 江阴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阴银丰投资有限公司、江阴百江资产经营有限 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阳光投资将持有集团公司19%、18%、7.74%的股 权分别转让给创新投资、银丰投资、百江资产,恒丰投资将持有集团公司4.26% 的股权转让给百江资产。
    另外,由于阳光投资的47位股东进行了股权调整,公司实际控制人陆克平 持有的阳光投资的股权比例由原来的32%下降为17%,仍为阳光投资第一大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