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的书面委托,就其提出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交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并定于2006年3月6日14:30 分在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召开公司相关股东会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3月6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3月2日、3月3日、3月6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时间,即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5年2月24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简称"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相关股东会议提示公告,提示公告的刊登时间分别为 2006年2月23日和 2006年2月28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6年2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等。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本公司董事会已申请公司股票自2006年1月23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提示性公告)起停牌,最晚于2006年2月17日复牌。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于本日(即2月7日)公告,故自2月7日至2月15日为股东沟通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2月17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6年2月17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2月24日的次一交易日即2月27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为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上述议案需要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进行类别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附件一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具体程序见《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期限、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期限、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附件一。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就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在相关股东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权,并代表委托之股东,在相关股东会议上行使投票表决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本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有利于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公司董事会组织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协助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召开网上投资者交流会、拜访投资者等多种方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同时,公司提供以下联系方式广泛征求流通股股东的意见:
    1、股权分置改革热线电话:025-52308738/025-52262530/13851946000
    2、传真:025-52307117
    3、电子信箱: jianglin@artall.com wangcui@artall.com
    4、公司网站:https://www.artall.com.cn
    5、联系人:姜琳、王翠
    五、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登记手续。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2006年2月28日-2006年3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609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于2006年3月1日下午17:00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名称、身份证明复印件、股票账号、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受委托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相关股东会议登记"字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609证券部
    邮政编码: 210001
    联系电话: 025-52308738/025-52262530/13851946000
    传 真: 025-52307117
    联 系 人: 姜琳、王翠
    六、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方式
    1、征集对象:截止2006年2月24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年2月25日-3月6日(正常交易日每日9:00-17:00,3月6日为9:00-15: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
    4、征集程序和步骤
    请详见公司于本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二月七日
    附件一: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说明
738128 弘业投票 1 A股
    2、表决议案
公司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弘业股份 1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元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弘业股份"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128 买入 1元 1股
    2、如某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128 买入 1元 2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姓名: 联系电话:
    股东帐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事项: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注:授权委托股东应决定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投票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被视为授权委托股东对该项征集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复印件、剪报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