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采用定向回购+单向缩股支付对价
本报讯(记者 宋雨)新疆唯一一家石化类上市公司天利高新今日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其对价安排由定向回购与单向缩股两部分组成。
具体方案为:天利高新以截至2005年9月30日其对新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9.63%股权及新疆证券(相关:理财 财经)有限责任公司4.62%股权共计7950.344万元的长期投资账面价值,按每股1.69元(截至2005年9月30日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且按非流通股股东所持天利高新的股权比例,共计向非流通股股东回购其所持天利高新47043456股股份,天利高新回购的股份将按法定程序予以注销。 回购完成后,天利高新不再拥有对上述两公司的长期投资,转由非流通股股东按其所持天利高新的持股比例持有。在上述定向回购后股本的基础上,天利高新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按照1:0.7749的缩股比例进行单向缩股。
据测算,天利高新股改方案实施后的股本结构相当于送股方式下每10股流通股获送3股后的股本结构,高于每10股流通股获送2.93股的理论对价水平。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独山子天利实业总公司还做出特别承诺:持有的天利高新非流通股将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少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承诺期期满后,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天利高新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24个月内不超出百分之十,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60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价格不低于4元/股。
天利高新董事会秘书、公司副总经理马新海告诉记者,天利高新对新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5000万元的长期股权投资,及对新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950.344万元的长期股权投资,因两公司或停业整顿,或经营不善导致天利高新存在7950.344万元的不良资产,为了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天利高新本次股改以不良资产回购非流通股股份,使公司不良资产顺利转出,避免了计提长期投资减值的会计处理,维护了天利高新市场形象。同时缩股的效果会提高天利高新今后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通常会使流通股份的价格有所提高,给流通股股东带来实在的利益。回购后,天利高新资产质量将得到提高,可以轻装上阵。随着中哈石油管线阿塔苏至独山子段的竣工投产和独山子石化“1000万吨炼油、120万吨乙烯”工程的加速建设,公司将紧紧抓住这一历史性发展机遇,集中精力做大做强大石化业务,给股东带来更大的回报。同时,公司大股东作出的特别承诺,体现了其对上市公司的支持,坚定与公司共同发展的信心。 (责任编辑:刘雪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