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1月20日获得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国资经营[2006]10号《关于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的批准。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