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相关:理财 财经)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昨日发布并将于今年5月8日起正式实施。该细则在全面规范债券交易结算行为的基础上,重点宣布建立国债回购“质押库制度”,以从机制上防范券商挪用客户国债回购融资的违规操作,并基本消除了券商非法挪用客户债券在制度和技术上的漏洞。
新政突出三项革新
综观《交易细则》,主要包含了债券现券和质押式回购两部分内容。其中债券现券部分基本上是对该所现有业务规则的梳理,而质押式回购部分则对目前实行的回购制度进行了重大革新,突出表现在三方面。
首先是引入了质押库制度。“质押库”即质押品保管库,是指在中证登公司设立的一个用于存放融资回购质押债券的保管库,核心内容是对质押债券进行转移占有。根据《交易细则》第十三条要求,“融资方应在回购申报前,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申报提交相应的债券作质押。用于质押的债券,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转移至专用的质押帐户。”这意味着投资者进行回购交易必须指明哪些现券作为质押券,这些债券将被过户到质押库中。这一变革消除了原来债券质押的模糊空间,从机制上防范了风险券商挪用客户国债回购融资的违规操作。
其次是要求按照证券账户进行回购交易和核算标准券库存。所谓“标准券”是指由不同债券品种按相应折算比率折算形成的,用以确定可通过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融资的额度。在新的回购制度中,回购交易必须按照账户申报,结算公司按照证券账户核算标准券库存,这将彻底防范质押券的挪用和串用风险。
此外,交易系统则要对回购交易进行前端检查。也就是说,只有在标准券足额的情况下,回购申报才有效。这意味着,投资者在进行回购融资前,必须首先申报足额的质押券,否则不能进行回购交易。
新制度有助市场安全
毫无疑问,这些创新制度建立后,将带来的最直观效果是券商挪用客户国债回购融资的违规行为难以重现。业内专业人士指出,质押库的设立,将改变目前债券质押融资后仍保留在原账户(或席位)不动的做法。新的模式下,参与人提交的质押债券将以过户方式转移至质押库。回购登记账户持有的国债不再计算标准券作为融资额度。席位上托管的企业债券不可以直接用于融资,企业债券必须先申报入库以后才可用于企业债回购融资。
进一步来说,设立质押库的实质是要在中证登公司和参与人之间设立一个缓冲,所有参与回购的债券都必须进入该缓冲区内。由于参与人必须有足够的债券在质押库内才能进行回购,中证登公司很大程度上就避免了债券欠库现象,从而降低回购业务风险。总之,回购抵押库制度、席位清算改账户清算都使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的资产安全性在制度上有了根本的保障,也基本消除了券商非法挪用客户债券在制度和技术上的漏洞。 (责任编辑:陈晓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