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得股票3.5 股。
    2、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6年2月8日。
    3、公司股票复牌日:2006年2月10日,股票复牌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
    4、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2月10日。
    5、自2006 年2月10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 云维",股票代码"600725"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6年1月23日召开的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股东会表决结果已经刊登在2006 年 1 月24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1)对价安排
    公司非流通股东选择以支付公司股票的方式作为对流通股股东的对价安排。在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 股流通股可以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5股对价股份,对价安排股份合计为19,687,500股。
    (2)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所持有的云维股份的股份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其后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上述承诺期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若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百分之十。
    所持有云维股份的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满后的三十六个月内,只有当股票二级市场的价格高于以下价格时,方可通过挂牌交易出售所持股票。该价格为:"召开相关股东会议之股权登记日的前30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和"召开相关股东会议之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收盘价"两者之间,孰高值的150%,即7.74元。
    2、方案实施的内容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得股票3.5 股。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执行对价安排前 本次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数量(股) 执行对价安排后
序号 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云南云维集团有限公司 108,750,000 65.91% 19,687,500 89,062,500 53.98%
合计 108,750,000 65.91% 19,687,500 89,062,500 53.98%
    三、股权登记日和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2月8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2月10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2月10日起, 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 云维",股票代码"600725"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拥有的部分股份为对价,支付给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后,云维股份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具体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票将获得3.5股股票,对价安排股份合计19,687,500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规定办法实施。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 股份情况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非流通股 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108,750,000 -108,750,000 0
非流通股合计 108,750,000 -108,750,000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0 +89,062,500 89,062,5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0 +89,062,500 89,062,5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股 56,250,000 +19,687,500 75,937,5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56,250,000 +19,687,500 75,937,500
股份总额 165,000,000 0 165,000,000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1 云南云维集团有限公司 0股 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注1
不超过16,500,000股 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
不超过89,062,500股 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后
    注1:持有股份在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满后的三十六个月内,只有当股票二级市场的价格高于以下价格时,方可挂牌交易出售所持股票。该价格为:"召开相关股东会议之股权登记日的前30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和"召开相关股东会议之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收盘价"两者之间,孰高值的150%。
    如果自非流通股取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再融资等事项的,上述最低流通价格应相应进行调整。
    八、其他事项
    1、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电话: 0874-3068588、3064195、3064146
    传真: 0874-3068590、3064195
    电子信箱: ynywlb@etang.com、ywjgh@etang.com
    公司地址: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县花山镇
    2、财务指标变化
    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不会影响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
    九、备查文件
    1、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2、红塔证券关于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意见书、补充保荐意见书;
    3、云南上义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
    4、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独立意见、调整方案的独立意见;
    5、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6、云南上义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