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公司接到第五大股东中山信联房地产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信联公司)及第九大股东中山市设备租赁公司(以下简称租赁公司)的通知,该两家公司于2006年1月24日,同时与中山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中山农信社)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权(证券简称:中炬高新,证券代码:600872),转让给中山农信社。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现就本公司法人股股权变动情况提示公告如下:
    一、信联公司和租赁公司同为中山市信联集团的下属企业,是本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分别持有本公司法人股17,436,323股和8,351,933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3.85%和1.86%;合共持有25,698,2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71%。根据各方当事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信联公司和租赁公司拟将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共25,698,256股,以10,279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中山农信社,以抵减信联公司和租赁公司对中山农信社的债务。
    二、完成此次股权转让后,中山农信社将持有本公司法人股25,698,256股,占总股本的5.71 %,信联公司和租赁公司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股份的转让方及受让方将在随后办理股权过户。
    四、上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编制《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并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