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银厦房地产综合发展公司(以下简称“银夏房地产”)是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商”或“我公司”)第二大非流通股股东,目前持有公司非流通股股份9,391,200股。
    银厦房地产原为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下属全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金函[2005]60号《财政部关于委托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中国工商银行部分不良资产的通知》的要求,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和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于2005年6月6日签订了《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订立的非信贷风险资产转让协议》,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将其持有武汉中商的全部非流通股股权9,391,200股剥离至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持有,转让价款共602万元。
    上述转让尚未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特此公告。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