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汉宸:新中国的第一位金融家
nan hanchen, new china's first central banker
文/孔祥毅
南汉宸先生(1895—1967),是新中国中央银行的奠基人,人民中国的第一位金融家。
1895年南汉宸先生生于山西省赵城县(现洪洞县)韩家庄的一个农民家庭,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从辛亥革命、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到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南汉宸几乎参加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所有历史性革命斗争,为中国革命,特别是金融贸易与统战工作做出了巨大贡献,他是我党的优秀理财(相关:证券 财经)家、金融家。
边区政府的理财((相关:证券 财经))家
1941年1月皖南事变以后,国共合作破裂,国民党对陕甘宁边区进行封锁围剿,边区政府遇到了极大的财政困难。危急之下,毛泽东委任南汉宸为陕甘宁边区政府财政厅长,负责解决延安军民生活和财政问题,担当了“无米之炊的巧妇”。
南汉宸受命之后,立即着手扭转边区财政窘境,采取了一系列开辟财源的措施:第一,纠正“片面施行仁政”的作法,组织征粮工作,大力向群众宣传,群众表示“宁肯以野菜度日,也不让八路军子弟兵挨饿”。第二,集中收购陕甘宁地区生产的食盐,实行专卖,严禁走私,集中对国统区交易。第三,经营“土特产”,当时毛泽东召见南汉宸说:“我们要向人民说清楚,向全体干部说清楚,使大家都了解,我们不得不这样做,完全是为了抗日和革命”,以陕北土特产从国民党地区交换过来了大量革命所必不可少的军用和民用物资。
1942年12月毛主席在边区高级干部会议上作《经济问题和财政问题》报告,其间南汉宸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付出了很大的心血,他撰写了粮草、税收、金融、贸易等资料,为毛泽东的报告提供了重要参考。
当时,对于如何渡过困难曾有过激烈争论,有些人反对向边区的人民群众加税,提出要施行仁政。对此,毛泽东发表讲话说:现在我们有三条道路可走,第一条是向人民要钱要粮,第二条是大家散伙,第三条是饿死。第二、第三条都不好,而且大家也不愿意,只有实行第一条路,虽然人民是苦一点,但只要向他们说明,使他们了解这是为了战争和革命,没有抗战没有革命,也就没有他们的一切。单纯地强调政府应施“仁政”是错误的;当然不顾人民的困难,只顾政府和军队的需要,竭泽而渔,同样是错误的。陕甘宁边地广人稀,只有150万人口,1940年交粮9万石,1941年是20万石,1942年16万石,供给这样多的粮食,是不容易的。老百姓为我们运公盐和出公盐代金,1941年还买了五百万元公债,也是不小的负担。解决财政困难的根本问题是发展生产。1942年2月,边区第二届参议会发布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提出:发展农业生产,增加粮食产量;发展工业生产,奖励私人企业,保护私有财产,欢迎外地投资;实行自由贸易,反对垄断统制;发展人民的合作事业,扶助手工业的发展等。1943年开展了大规模的大生产运动,自力更生,丰衣足食。
在党政军民的共同努力下,陕甘宁边区1941年财政收支达到了平衡,1942年总收入3.49亿元,总支出2.40亿元,收支盈余1.09亿元。1942年的收入与1941年总收入0.23亿元相比,增加了16倍。收入增加的原因,除同时期物价上涨因素外,主要是盐税、粮食、贸易、食盐及特产收入;另外是原有收入增加了,如公盐1941年收入为6万驮,1942年增加到12万驮,这说明财政收入的增加是经济发展的结果。1943年,财政总收入32.01亿元,总支出31.85亿元,盈余0.16亿元,如果将各单位自收自支的生产收入统计在内,1943年实际收入61亿元,支出为60亿元,盈余1亿元,加上上年度盈余1亿元,二年累积盈余2亿元,做到了收支平衡,略有节余。财政收入中税收占9%,贸易占22%,公盐1%,生产自给64%。1944年收支均为5.08亿元,也做到了收支平衡。财政部长南汉宸功不可没。
抗战胜利后,南汉宸担任晋察冀边区政府财政处长,以后又任华北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办事处副主任,协助主任董必武工作,继而担任华北银行总经理、华北人民政府委员,为解放区政府理财,支持了解放战争的顺利进行。
新中国中央银行的创始人
1947年秋,人民解放军从战略防御转入进攻,各解放区迅速连成一片,物资交流和经济往来恢复,但各解放区的货币不统一,比价不固定,给经济贸易带来很大的困难。人民解放军转入全线出击后,各兵团协同作战,因为货币不一给后勤供应带来很多困难。而新解放区,扶植工商、恢复生产、安定百姓生活都需要解决货币问题。1947年12月2日,董必武向党中央发电,建议成立中央银行,发行统一的货币。12月18日中央回电批示:“目前建立统一的银行是否有点过早,进行准备工作是必要的,至于银行名称,可以用中国人民银行。” 董必武接电后,立即着手中国人民银行的筹备工作。不久,在董必武、南汉宸领导下的中国人民银行筹备处宣告成立,从晋察冀边区银行和晋冀鲁豫的冀南银行抽调干部何松亭、武子文、孙及民、石雷、秦炎等着手工作。首先从统一各解放区的货币开始,在邻近或相接解放区之间,对几种不同的通货实行固定比价流通,或实行混合流通,或以一种通货为主,然后逐步合并统一。如1948年1月停止了西北解放区陕甘宁边区币的发行,而以西北农民银行的农民币作为西北解放区货币。在东北解放区,规定东北币、关东币、长城币三种货币混合流通,以东北币为主。7月22日将在石家庄市联合办公的冀南银行和晋察冀银行正式合并,成立华北银行(10月3日正式启用华北银行印章),总经理由南汉宸担任。原冀南银行行长胡景沄和原晋察冀边区银行行长关学文任副总经理,成为中国人民银行的前身。
1948年11月18日,董必武主持召开了华北人民政府第二次政务会议,中心议题是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统一的货币。会上董必武再一次慎重地询问南汉宸说道:“汉宸,眼下已是时不我待呀!你们的筹备工作做得怎么样了?可不可以明天就把人民银行的牌子挂出去呢?”南汉宸胸有成竹地回答:“我看可以了!经过这一年来的筹备,各项工作都已经就绪了,12种面额的钞票版面,已经请中央几位领导同志看过,我们已托晋察冀边区印制局给印制出来了,存放在发行准备库里,明天就可以把钞票发行出去。为了准备北平解放后立即由我们的人民币占领市场,我们城工部的同志已经派人携带印版进入北平,同那里的一家印制厂谈妥,已秘密地代我们印出一批钞票,等我解放军一进城,人民币就可以在市场上流通。”董老高兴地说:“好!马上对外宣布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会议决议:“发行统一货币,现已刻不容缓,应立即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并任命南汉宸为中国人民银行总经理,一面加紧与各解放区银行的磋商,一面加速准备人民币的发行。”华北人民政府政务会议的决议上报到中央,中央完全同意。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石家庄正式宣告成立。南汉宸出任第一任总经理,董必武亲笔题写了行名。首套人民币上的“中国人民银行”字样就是董老的题字。
三天以后的12月4日,南汉宸在全行干部会议上作了题为《关于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的总方针》的报告。12月14日,人民银行组织金融接管工作组开赴北平、天津,接管国民党政府的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中央信托局、邮政储金汇业局、中央合作金库以及设在这些城市的河北省银行、天津市民银行、山西裕华银行、金融管理局及其印刷厂等官僚资本金融机构。12月15日,人民银行在石家庄、郑州分别召开华北分行经理会议,贯彻新民主主义经济总方针,安排来年工作,决定设立合作银行,要求必须保证人民币在新解放区的统一发行和城市金融业务的运行。
1949年2月2日,人民银行由石家庄迁入北京西交民巷前中央银行旧址。当时行长和综合处室在前清户部银行旧址办公,各专业部门在北洋保商银行旧址办公。当时人民银行采取的措施是:边接管、边建行;先后布告社会民众,宣布人民币是唯一合法货币,严禁一切伪币、外国货币流通,所有公款一律存入人民银行,不得存入私营行庄,公私团体与个人可以保存银元,但不得私相买卖;2月7日,指定中国银行统一办理外汇业务;2月27日,开始对私营银钱业实行金融管理检查,对银行利率实行调整管理;5月26日,试行供给制改薪金制;5月28日,接管上海中国银行;6月16日,致电中国银行伦敦、纽约、新加坡、东京、香港、加尔各答等行处,通知其总行已经接管,要求驻外分支行及其员工坚守岗位、遵守新民主主义经济金融政策,保护财产,拒绝向国民党借垫款项。6月22日,南汉宸在《人民日报》发表《扶植生产是银行工作的中心任务》的文章说,华北全境解放,发展生产已成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我们银行的工作也必须适时地转变:要从扶植小生产,发展小农业、手工业,转变为大力扶植工业生产,推进农业生产、内外互惠的对外贸易;要从以争夺市场为主的对敌货币斗争,转变为大力扶植出口,完全为生产服务的外汇工作,逐步实现金融工作的统一集中、调剂筹码、反对投机、稳定金融的目标。7月20日,南汉宸在人民银行华北区分行经理会议上作了《中国人民银行华北区上半年工作基本总结》的报告,总结了接收敌伪银行、人民币占领市场、金融管理、金融支持发展生产、外汇经营与管理、人民币折实储蓄等六条基本经验;提出了下半年的工作是办理工业贷款、农副产品收购贷款、扶植出口、吸收储蓄、金融市场管理等五项任务。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当天,中央批准了人民银行关于成立保险公司的请示。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南汉宸为中国人民银行行长,胡景沄为副行长。第二天南汉宸就在北京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副行长胡景沄任总经理。12月12日,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由上海迁到北京。至1949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建立了华东、中南、西北、西南4个区行、40个省(市)分行、1200多个县(市)支行及办事处,加上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全国已设有金融机构1308个,职工8万多人。南汉宸为开创新中国的金融事业,呕心沥血,历尽艰辛,是一位深受人民爱戴的老一代革命家,一位令人怀念的行长。
人民币占领全国市场的总指挥
人民币是在统一各革命根据地货币的基础上发行的。发行统一的货币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革命根据地货币是在战争时期各革命根据地被敌人分割封锁的情况下产生的。抗日战争胜利后,各解放区人民政府就开展了统一货币的工作。如华中解放区发行统一的华中币,收回和统一原来新四军开辟的各个抗日根据地发行的多种名称不同和币值不等的地方货币。其它解放区也采取了类似的统一货币的措施。但是,在各解放区统一货币工作尚未完成时,国民党反动派就发动了全面内战,解放区许多地方被国民党军队占领,统一各解放区货币工作不得不暂时停止。
1947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华北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办事处成立,统一领导华北区财经工作,并着手进行统一货币。不久,晋察冀边区银行币停止发行,冀南银行币成为华北解放区的统一货币。1948年1月,西北解放区停止发行陕甘宁边区银行币,西北农民银行币成为西北解放区的统一货币。10月,山东解放区北海银行币与华北解放区货币相互流通。11月,华中解放区统一流通北海银行币。从此,北海银行币成为山东和华中各解放区的统一货币。1948年12月1日,华北银行与北海银行合并,在石家庄成立中国人民银行,统一使用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用人民币收兑地方纸币。到1948年底,全国各解放区除中原、东北等解放区自成独立货币体系外,华北、西北、华东三大解放区货币统一工作基本完成。
1949年1月13日,《人民日报》发表南汉宸关于新币和按比例收兑旧币问题的讲话,郑重地宣布“不但对人民银行新币负责,而且对一切解放区银行过去所发行的地方货币负责,将来我们收回地方货币的时候,一定按照规定的比价收兑,兑到最后一张为止”。
由于国民党滥发纸币,随着国民党部队的败退,纸币满天飞。为了保证人民的利益,人民银行不得不用人民币限期收兑国民党的钞票,形成了通货膨胀,货币贬值。1949年3月1日,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创办了折实储蓄存款办法,并于4月1日起在北平、石家庄、阳泉、邯郸、长治等城市试办,如北京1个折实单位包括面粉1斤、小米1斤、五幅布1尺等等,保证了人民币职能的正常发挥。
全国解放后,南汉宸领导了各大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国人民银行区行、分行的组建。在全国统一发行人民币,清除了国民党政府发行的各种货币,结束了国民党统治下几十年的通货膨胀和中国近百年外币、金银在市场流通、买卖的历史。到1951年底,除西藏自治区和台湾省外,人民币在全国范围内流通,全面占领国内货币市场,成为我国唯一的合法货币,在建国初期经济恢复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钞票上印刷人物肖像是各个国家的共同习惯,有利于钞票防伪。在筹建中国人民银行过程中,董必武于1947年12月30日电报东北局,托印人民币,提出“票面印毛主席像”,同时电告中央,中央回电同意。但毛主席说:“票子是由政府发行的,不是由党发行的;我现在是党的主席而非政府主席,怎能印我的像呢?以后再说吧。”董必武立即找南汉宸商议,改印解放区工农业生产图案。南汉宸将毛泽东与董必武的意见向何松亭、石雷传达,又给边区印刷局王文焕局长写了说明信,连同已经设计好的有毛主席像的票版和董老为中国人民银行题写的行名,让石雷从西柏坡出发,到设在阜平南峪的印刷局调换了票版图案。1949年10月发行第二套人民币的时候,毛主席已任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人民银行发行科科长石雷请示南汉宸行长,提出人民币上是否该印上毛主席像的问题时,南行长笑着说:“小石呀,此事我也没有忘记。前几天,我在中南海开会,趁会议休息时,我当面请示了毛主席。毛主席说,胜利了,不要以功臣自居,要谦虚谨慎,进城前我们开了会(指七届二中全会),会议决定不准用人名命名工厂、城市和街道,因此,当上政府主席也不能把自己的像印在人民币上。我们应该照毛主席说的去做。”1952年,由于战争已经结束,财政收支趋向平衡,物价稳定,全国财经统一工作已见成效,而第一套人民币是战时货币,种类多达62种,印制粗糙,比值低,人民群众使用不便,中央决定发行第二套人民币。人民银行设计出新票版,票版二角券上是毛泽东号机车图案,车头上有毛主席像;一元券上是节日的天安门,毛主席像在天安门中央;五元券上是少数民族群众抬着毛主席像游行。新票版送中央审查,毛主席看后有两条指示:一是“中国人民银行”行名汉字排列,应把从右至左改为从左至右;二是票面上不要印自己的像。周恩来遵照毛主席指示,让人民银行修改,南汉宸主持人民银行修改后的二角券将毛主席像改为五角星;一元券改为平日不挂毛主席像的天安门;将五角券改为少数民族代表手举两面旗帜,一面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另一面写着“中华各民族大团结万岁”字样。毛泽东同志三次拒绝把自己的像印在人民币上,反映了他的谦虚谨慎,南汉宸同志也十分尊重毛泽东主席,并且保证了人民币的正常发行与流通。
新中国金融秩序的创建者
1949年,随着解放战争的推进,解放区迅速扩大,加强解放区金融管理任务紧迫,南汉宸带领人民银行严厉打击地下钱庄和投机资本的不法活动,仅在上海就查获地下钱庄26家,抄出大量支票、黄金、银元与美钞。同时,南汉宸积极组织推进合作社信用部的发展,帮助农民恢复和发展生产。
1950年2月21日,人民银行总行召开全国第一次金融工作会议,主席团成员有总行行长南汉宸,西北区行行长黄亚光,华东区行行长陈穆,中南区行行长陈希愈,西南区行行长王磊,东北银行行长王企之和天津市分行行长何松亭等人。会议指出,“1949年是在胜利的兴奋、艰难的处境与紧张的工作中度过的,局面由小到大,由分散到统一,由农村进入城市,承担了多样而复杂的业务,建立了统一的货币制度,建立了国家银行体系,为迅速恢复生产开展了各项业务。南汉宸在总结报告中强调,银行工作的中心任务是用一切方法去争取存款,积累尽可能多的资金,支持工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根据政务院统一财经工作、实行“三平”(财政收支平衡、物质调拨平衡、现金收支平衡)的决定,必须实行现金管理,因此1950年银行工作的中心工作是“收存款、建金库、灵活调拨”。
1950年3月7日,中国银行在北京召开了第一届第一次董事会,南汉宸当选为董事长。8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全国金融业联席会议,根据中央调整工商业关系的总方针,研究调整金融业中的公私关系、金融业与工商业的关系以及金融业中的劳资关系,使金融业获得应有的调整与好转,适应达到争取国家财政经济情况基本好转时期的需要。会议明确了国家银行与私营行庄业务范围的分工,规定了对私营行庄的原则要求与意见,拟定了对私营行庄的管理办法。8月1日召开了人民银行的第二次会计工作会议,总结会计制度试行的经验教训,提出了修订会计制度的原则,随后颁发了新的会计制度和出纳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8月24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银钱业的新方向》,9月8日南汉宸对此项工作向政务院作了详细汇报。为了帮助私营行庄学习新中国的金融方针政策,10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组织成立了中国金融学会,会议推举南汉宸为理事长,同时出版了会刊《中国金融》杂志。10月10日召开全国第一次现金管理会议,总结现金管理经验教训,研究了加强现金管理的办法,之后颁布了《货币管理实施办法》。10月10日南汉宸奉中央人民政府之命,致电国际复兴与开发银行(即世界银行)总裁布莱克,指出中国在国际复兴与开发银行中的财产及权益是中国人民的,只有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才有处理中国在国际复兴与开发银行中已缴股款及一切其他财产权益的合法权利;国际复兴与开发银行对上述股款及一切其他财产和权益必须负保全的全部责任,任何非法处理均属无效。中国人民银行对于因此种非法处理而受到的损失,保留清算和追偿的权利。11月25日召开了全国银行计划、放款联席会议,规定了全国统一的放款章程,随后又颁发了放款原则及对工业、农业、商业、外贸等放款具体办法。12月2日召开了第一届全国银行人事会议,通过了《人事工作暂行草案》。在很短的时间内,南汉宸很快组织建立了新中国银行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稳定了金融秩序。
1951年5月10日人民银行总行在北京皇城根总行大礼堂召开全国第一次农村金融工作会议,会议自始至终由南汉宸行长亲自主持。会议的成功召开为农村金融事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一是确定了“深入农村,帮助农民,解决困难,发展生产”的指导方针,提出深入是前提,帮助是手段,发展是目的、是要务。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检验至今仍具有指导意义。二是银行机构在县以下乡镇普遍建立营业所,为如今银行系统的网络建立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开展农村金融事业,大力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社,避免了苏联把信用社并入国家银行的错误做法。
在此百废待兴,万事待理之时,由于国民党在大陆的残余势力尚未肃清,又加美国等帝国主义国家对我国的封锁、朝鲜战争,社会环境尚不安定。在此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和国家机关的一部分工作人员,经不起资产阶级思想作风的侵袭,出现了严重的蜕化变质的倾向,中央不得不于1951年12月1日作出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斗争”。1月7日南汉宸在总行机关全体干部会议上作了关于开展“三反”运动的报告。“三反”中揭露出来的大量事实证明不法资本家的行贿、偷税漏税、盗骗国家财产、偷工减料、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毒”的严重性,中央于1952年1月26日发出“五反”斗争的指示。在“三反”、“五反”斗争中,南汉宸领导的金融部门涉及面很宽,任务尤为艰巨。2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南汉宸和副行长胡景沄就“三反”以来金融情况报告上报中央。报告说,“三反”运动以来,金融市场的情况是:物价继续下落,财政情况益趋好转,国家银行存款继续增加,贸易略有缩小,对资本主义国家贸易入超和外汇不足情况已有转变,工业生产正常进行,私营商业加速改组。在此情况下,银行拟采取下列措施:第一,结合私营工商业的“五反”,请各地党政部门积极掌握合营及私营银行钱庄的“五反”运动,彻底整顿改造行庄。第二,适应物价稳定的新情况,对私利率及时下降20%,货币储蓄月利率降至1.2%左右。第三,根据目前物价稳定、货币不断回笼的情况,货币发行不应紧缩,银行可适当增加贸易放款,以活跃市场,扩大国营贸易阵地,用以扶持生产。第四,在保持一定外汇库存情况下,应加强外汇的运用,以避免风险。第五,银行的“三反”运动继续开展,下一阶段检查资产阶级思想、修改章则制度,拟主要建立预算监理和集中信贷制度。第六,本年公债可考虑不发,印制债券工作似可停止。1952年2月19日中央将南汉宸等关于“三反”以来金融情况报告批转给各中央局,大军区,并分局、省市区党委。毛泽东在批示中指出:“(一)银行负责同志这一报告,如同中财委所说,除对国营和私营工业最近减产情况没有正确反映外,其余各项估计及所提意见都是正确的;(二)请各中央局和省市区党委注意这个报告建议各项中有关当地能做的几项,领导金融机关在“三反”和“五反”中予以解决。”
5月21日,全国区行行长会议召开,会议研究了三反五反运动后经济金融形势,作出了降低利率、扩大对私放款和整顿私营金融业的《若干问题的决议》。南汉宸作了迎接大规模经济建设时期的到来的报告,提出银行要为国家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做好金融准备。
1952年后半年,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财委指示,对金融业进行全面改造,根据不同情况,对私营银行分别给予合并或淘汰。考虑到对整个资产阶级的影响及其在国外的影响力,淘汰了在17个城市的50家钱庄,对华侨商业银行等3家侨资银行仍予保留营业。对于已实行公私合营的银行,在其劳资双方酝酿成熟后,对原已合并的十二行联合总管理处、北五行联合总管理处、公私合营上海银行和上海中小行庄第一联营总管理处、第二联营总管理处等5个系统及60家行庄,进行了人员整编和机构合并,组成公私银行总管理处。对资本主义金融业的改造,不仅促进了金融秩序整顿,而且为国家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做好了金融准备。
1952年,身为人民银行行长的南汉宸同志,接受中央命令去突破美国等西方国家对新中国的“封锁禁运”,率团出席莫斯科国际经济会议,会后创建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出任首任主席,还兼任民主建国会和全国工商联副主委及党组书记,被选为第一、二、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由于身体多病,南汉宸同志在1954年辞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职务,但还继续为共和国的对外贸易进行领导工作。他特别重视对日本的工作,50年代的中日4次民间贸易协议和协定以及60年代的对日友好贸易,他都倾注了不少心血。在日本,许多农民和中小企业家都知道中国有一个南汉宸善于解决通商问题。1964年他主持的中国经济贸易展览会在东京开幕,同日本各界进行了广泛的接触,掀起了中日贸易高潮。
1958年、1959年南汉宸出席了在开罗举行的亚非经济合作组织第一、二次会议,1959年又出席了该组织国际协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1963年出席了在卡拉奇举行的亚非经济合作组织第四次会议,为这个亚非组织的创建、章程的制订和发展亚非国家间的友好合作,做出了重要贡献。1964年赴平壤出席第二次亚洲经济讨论会,1965年2月,出席了在阿尔及尔召开的亚非经济讨论会,与40个国家的代表共商争取亚非经济解放和社会进步的大计,对亚非团结和经济合作产生了积极影响。南汉宸在1952年至1967年担任中国贸促会主席的15年间,在国际上发挥统战加经济工作的才干,先后率团访问过苏联、东欧国家、埃及、叙利亚、古巴、阿根廷、巴西、智利、巴基斯坦、马里、日本、朝鲜、阿尔及利亚、科威特等国,为新中国的国际金融与贸易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不幸的是,在文化大革命“夺权”浪潮中,南汉宸遭到造反派的迫害,于1967年1月27日猝然辞世。1979年1月24日,中共中央为南汉宸同志平反昭雪。邓小平亲自为南汉宸追悼会致悼词,悼词说:“南汉宸同志是我党的优秀党员、好干部。他的逝世,是我党的一大损失,使我们失去了一位老同志、老战友。我们要学习他数十年如一日对党、对人民、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襟怀坦白的高尚品质;学习他坚决贯彻、勇敢捍卫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忠实执行周总理的一切指示,全心全意为党的事业而奋斗的革命精神;学习他不畏艰难险阻、立场坚定、爱憎分明、团结进步力量,对反动势力作坚决斗争的顽强意志;学习他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勤勤恳恳、埋头苦干的工作作风。”1993年陈云同志为《南汉宸传》一书出版题写了书名,本书引用范仲淹为修严子陵祠堂所作的诗,寄托了对南汉宸这位新中国的第一位金融家、优秀的共产党人深切的怀念:“云山苍苍,江水泱泱,先生之风,山高水长。” (责任编辑:李淑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