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外贸易的开拓者——南汉宸
Nan Hanchen, Pioneer of New China’s International Trade
文/解建群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南汉宸同志一直担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一职。 自1952年5月起,他奉命筹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简称中国贸促会),并兼任贸促会第一任主席。后因健康原因,改为专任中国贸促会主席一职,直至1967年在“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不幸辞世为止。在中国贸促会领导岗位工作的15年中,南汉宸同志从一位杰出的金融家,“转行”成为我国对外贸易渠道的开拓者。
“第二外交部”的诞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外部形势十分严峻。从1949年10月至1960年底,陆续与新中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的国家只有36个,另有两个国家与中国互派代表成立办事处,维持所谓“半外交”关系。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不仅在外交上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还在经济上对新中国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实行“封锁禁运”政策。1950年12月,美国出动第七舰队进入台湾海峡,一些西方国家也随即宣布与中国禁止贸易往来;1951年2月,美国操纵联合国大会通过非法决议,诬蔑中国是“侵略者”(指中国志愿军的抗美援朝行动);同年5月,“输出管制统筹委员会”(简称“巴统”COCOM,1952年初在巴黎设立,共有16个西方国家参加,主要任务是制定“禁运”货单)设立“中国委员会”,专门针对中国制订更加严格的“禁运”货单;同年10月,美国制定了《相互防卫援助统制法》(俗称巴特尔法),用以胁迫接受美国援助的国家执行“禁运”规定,否则将停止援助。
在这样政治、经济的双重包围封锁下,加之当时新中国奉行的“一边倒”政策,决定了中国的对外贸易只能面向以原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改革开放后的二十多年中,不少人批评政府在建国初期实行“闭关锁国”的政策“失误”。实际上,面对西方国家的敌意及其“封锁禁运”政策的破坏力,刚刚成立的新中国并没有对外开放的选择权。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放弃了对外交流的意愿,中国一直积极主张在“平等互利、互通有无”的基础上,开展与西方国家和亚、非、拉地区的贸易交流。特别是在政治形势异常严峻的形势下,通过促进对外贸易交流,增进别国对新中国的了解和认同,以这种“以民促官”的模式作为打破政治坚冰的有力武器。
1951年,世界和平理事会酝酿举行一次民间性的国际经济会议,讨论如何打破人为的障碍、沟通东西方贸易等问题。这个构想不仅获得了原苏联、中国等深受“禁运”之害的各社会主义国家积极响应,也得到了英、法、意、日、西德、奥、比等资本主义国家工贸团体和有识之士的赞同,还赢得了亚、非、拉美一些国家朋友们的支持。在包括中国在内的21国代表组成的发起人委员会的积极筹备和策划下,这次国际经济会议于1952年4月在莫斯科隆重举行。来自世界五大洲49个国家以及世界工会联合会的代表共471人出席了会议,会期长达九天。
周恩来总理对筹备和参加这次为冲击“封锁禁运”而举行的民间性国际会议非常重视,曾做过多次批示和口头指示。他指定时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南汉宸率领一个由25人组成的代表团出席此次盛会,力求在会中广泛结识各国代表,建立友好联系。为此,南汉宸在大会上发表演讲,代表团其他成员在各专题小组也分别发言,宣传和介绍了中国的经济建设、外交、外贸政策和进出口贸易事务等情况,批评了美国的“封锁禁运”政策,并表明希望同包括美国在内的所有国家开展平等互利的贸易关系。这次会议决定成立一个由30人组成的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南汉宸和另两位中国代表被推选为委员。此外会议还建议各国也成立本国的贸易促进团体。
在欧美国家,贸易促进工作倍受重视,工业和贸易机构中常常设立专司贸易促进的职能部门。而中国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对于“贸易促进”一词还比较生疏。莫斯科会议后,原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各国,都在原有的“商会”、“工商会”门口挂出“XX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新牌子,没有成立独立的贸易促进机构。中国代表团回国后,除了报告参加会议的情况外,还提出了成立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构想。由于此时的对外贸易具有某种外交色彩,周恩来总理对贸促会非常重视。他不仅迅速批准了成立贸促会的建议,还亲自过问有关成立的事宜,并指定南汉宸兼任贸促会主席,立即着手筹组工作。贸促会成立时是一套组织两块牌子,对外是一个新型的非政府机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对内则为“国际经济事务局”,隶属于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也有人形象地称之为“第二外交部”。
周总理一直非常欣赏南汉宸的才干和能力。在1936年的“西安事变”中,南汉宸作为杨虎城的得力助手,与作为党中央代表的周恩来有过密切接触和合作;之后,南汉宸在延安一面以中央统战部副部长的身份从事抗日统一战线工作,另一面则以陕甘宁边区政府财政厅长的身份,面对蒋介石对边区的经济封锁,挑起了解决边区军民生活和政府财政困难的重担;抗战胜利后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南汉宸一直既是中央统战部的主要负责人,又是财政经济工作的要员。基于这种默契和信任,周恩来慧眼识英才,选定了既懂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贸易,又懂统战的南汉宸去开辟国际经贸的道路,以突破外部的“封锁禁运”。尽管在赴莫斯科的代表团和贸促会第一届委员会中,有好几位副部长级干部,周总理却并没有为南汉宸指定副手,只设秘书长一职协助团长、主席工作。直到1955年,南汉宸因病休养,中央才任命了两位贸促会副主席。古人云“知人善任”,此之谓也。
破冰启航,首站日本
中国贸促会正式成立于1952年5月4日。这样匆忙地宣告贸促会的诞生,是因为当时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秘书长香贝朗(法国人)正在北京进行访问,中央希望邀他见证中国贸促会的成立。那时没有确定办公地点,也没有负责具体工作的人员,南汉宸只能从中国人民银行借调一些干部临时帮忙,并在北京兴盛胡同的一家招待所里租用临时会议室,作为中国贸促会第一届委员会开会的地点。贸促会成立时,香贝朗专门致词说,中国代表团刚从莫斯科回来两星期,就率先成立了本国的贸促会,足见中国对莫斯科会议成果的重视,他衷心祝愿中国贸促会取得成功。
10天后,中国代表团在莫斯科会议上邀请的三位日本国会议员——参议院高良富(女)和众议员帆足计、宫腰喜助一行,从莫斯科飞来北京。这是中国贸促会成立后接待的第一批外宾,也是日本代表第一次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三位日本友人都是打着别的旗号申请出国护照,辗转来到莫斯科出席会议的,如今来到北京更属“越轨”行为。根据莫斯科国际经济会议的精神,贸促会主席南汉宸、秘书长冀朝鼎,与日本客人们探讨了签订中日民间贸易协议的可能性。日本友人深谙其中的重大意义,当即打电话给东京早先成立的“中日贸易促进会”,咨询有关签订协议的具体事项,包括各项条款的文字。历经半个月的商谈,1952年6月1日,南汉宸和三位日本客人签署了《中日贸易协议》。由于50年代还有三次中日民间贸易协议和协定的签订,60年代初南汉宸又与日本贸促三团体负责人签订了《中日友好贸易协定书》,为避免混淆,该协议史称第一次中日贸易协议。
协议签订后,由于日本当局处处掣肘,其实际执行过程并不顺利,但此事在日本造成了极大轰动。7月1日,帆足和宫腰先期经香港回到东京(高良富从中国上海转赴印度开会),在机场受到来自各党派、贸易界、工人、市民、华侨、朝侨等各界人士的盛大欢迎。有人描述当时的盛况说,“像欢迎凯旋归来的将军一样”。7月2日,帆足在东京的生命保险大厦举行了欢迎报告会,在报告访华观感时说:“我们亲眼看到的中国,早已不是从前那个支那了,这是一个极其明朗、健康、朝气蓬勃的中国!这是日本可以坦诚结交的中国!”据称,日本外务省、通商产业省也派主管官员出席了报告会,经济界、金融界、贸易商社的人士挤满了会场,两位议员的报告会排满了日程,由东京延伸到其他大城市,地方的知事、市长争相出面主持报告会。7月3日,在大阪扇町广场,有1万7千人出席报告会;4日,在神户凑川公园举行的报告会有1万余名听众;7日夜,在名古屋大须球场的报告会听众则猛增到4万人。
为签订中日民间贸易协议,南汉宸与日本的各贸促团体领导人建立了广泛密切的联系。他为此倾注心血,赢得了日本官方和民众的关注和认同,许多农民和中小企业家都知道中国有一个善于解决通商问题的南汉宸。日本战后的金融形势曾极度紧张,掌握着日本金融财政无上权力的日本银行(日本的中央银行)总裁被民众视为“罗马教皇”,而南汉宸恰巧兼任中国的中央银行行长一职,因此日本人将其视为中国的“教皇”。渴望同中国恢复贸易关系的日本工商界人士纷纷给南汉宸拍电报或写信,要求与中国开展各种具体交易。函电之多,令刚刚有个落脚之处的贸促会工作人员应接不暇。其中,一封由日本长野县的农民写给南汉宸的长信,要求向中国出口树苗,结尾的联合签名竟是割破手指用鲜血写成的。
1964年4月,南汉宸率领中国经济友好访日代表团,赴东京主持中国经济贸易展览会开幕仪式。一下飞机,他便发现从舷梯下直到候机室门口都铺满了长长的红地毯,日本各贸促团体的负责人以及各界欢迎人士列队守候在舷梯下,一一上前握手、献花。宾主相伴走在红地毯上,向挥舞着中日国旗的群众挥手致意,欢迎场面如同接待国宾一般。这给中国代表团和南汉宸本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时也印证了南汉宸在日本友人心目中的份量。
每年的8月上旬,日本都照例举行“反对原子弹氢弹世界大会”,以纪念广岛、长崎遭受原子弹轰炸事件,中国历来参加此会。但1965年,时逢广岛、长崎被炸20周年,该会被赋予浓重政治色彩和特殊意义。此前1963、1964年,中国代表团已连续两次被拒绝参会,因此有人建议在当年赴日代表团中增加南汉宸,借助他在日本的声望来获得入境许可,并得到周恩来总理批准。其后南汉宸果然不负众望,带领全团顺利入境赴会。访日期间,美国侵越战争升级,南汉宸根据中央指示,在接受日本电台采访时警告日本政府不得追随美国侵越,引起强烈反应。关于是否将南汉宸“驱逐”出境的问题,一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但有时之士认为,日本应对南汉宸的知名度和他对中日贸易关系的影响做慎重考虑,最终日本当局没有采取任何非常手段。
放眼五洲,足遍四海
在中央的正确指导下,南汉宸和他的助手们依托对外贸易部及其所属各个进出口公司的有力支持,利用在莫斯科会议上与各国代表建立的联系及其他渠道,本着“请进来、走出去”的方针,全方位地开展民间的对外贸易和友好交流。50年代,除与中日贸易相关的日本各大团体外,中国贸促会还与英国贸促会及在其影响下成立的中英贸易48家集团、具有官方背景的中英贸易协会、法国贸促会、法国参议院经济事务委员会、比利时贸促会、比中协会经济委员会、奥地利工业家协会、奥地利东西方贸易协会、联邦德国德意志经济东方委员会、阿根廷贸促会、巴西贸促会、巴西工业联合会、新加坡中华总商会、尼泊尔商会等工商团体建立和发展了业务联系与合作。南汉宸主持或亲自签署了中英、中法、中德间的民间贸易协议或协定。
1952年,中国贸促会邀请锡兰(现斯里兰卡)贸易代表团访华,与我国外贸部举行正式会谈,并由两国部长签订了政府间的贸易协定。锡兰生产橡胶(属“禁运”物资),中国出产大米,以大米换橡胶的易货贸易安排,堪称“互通有无”的范例,而且无需支付外汇,体现了相互支援的合作精神。这是中国对美国胁迫南亚各国对华“禁运”的一次重大突破,在国际上传为美谈。对未建交的国家,先以民间名义邀请代表团来访,在接待过程中视情况推动政府间的接触和谈判,对此南汉宸说,我们又开创了一种“以民促官”的方式。5年后,锡兰同中国建交,此后两国一直友好相处。
1958年12月,南汉宸率代表团赴开罗,出席亚非经济合作组织第一次会议,期间结识了尼泊尔代表团团长、尼泊尔商会主席施瑞斯塔,南汉宸向他发出了访华邀请。翌年8月,施瑞斯塔偕夫人及15岁的儿子来华参观访问,在北京、上海、杭州、武汉、重庆、昆明等地参观考察了各类项目,不仅加深了对经济建设的了解,还研究了中国的宗教政策和民族政策。施瑞斯塔致函南汉宸,希望让他的儿子在中国求学,南汉宸多方联系安排后,小施瑞斯塔实现了在北京求学的愿望。此后,小施瑞斯塔把中国贸促会视为他在北京的家,逢重要节日,南汉宸都请小施瑞斯塔一起共度佳节,亲如家人。
1960年代后,中国贸促会一方面与日本和西欧继续扩大民间贸易交往,另一方面则致力于开拓与亚、非、拉美各新兴国家的民间沟通渠道,以经济促外交,广交朋友,扩大反帝反殖的国际统一战线。
1961年3月,南汉宸率团赴古巴,主持在哈瓦那首次举办的中国经济建设展览会开幕式,随后前往阿根廷、巴西和智利进行访问。在巴西,南汉宸分别拜会了总统奎德罗斯和副总统古拉特,详尽介绍了中国的情况,最终使巴方同意在此设立中国民间贸易机构,也准备派贸易代表团访问中国。后来,巴西副总统古拉特应中国国家副主席董必武邀请来华访问,这种在两个未建交国家间的高层领导会面是不符外交惯例且罕见的。
1964年,中国贸促会先后与意大利外贸协会、奥地利联邦商会签署协议,决定互设商务代表处,随后智利政府同意中国贸促会在智利设立商务代表处。根据协议和换文,商务代表处是民间性的,但可以享受一定的外交待遇,实际上是半民半官性质。这是中国为同上述三国建交而做出的具有重要意义的安排。
1965年6月,南汉宸率中国友好代表团访问科威特,并拜会科威特国王和首相,转交了刘少奇主席、周恩来总理的信件和礼品,并同科威特国民议会议员、财政工业大臣等就两国建立外交关系和发展经贸关系等问题交换了意见。随后,中国贸促会于1967年初赴科威特举办了中国经济贸易展览会,直接推动了中科建立正式外交关系(海湾六国中,科威特最早与中国建交)。
1954年4月和1959年11月,先后经政务院、国务院批准,中国贸促会设立了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仲裁委员会。此前在进行筹备工作和起草仲裁程序规则时,一天,南汉宸来到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处,在聊天中了解到这些同志非常注重学习苏联对华贸易仲裁的有关规定和做法,便语重心长地说,我们刚刚建国,各方面都缺乏经验,首先学习苏联当然是对的,但是也要重视我党在老区处理民事纠纷的传统做法。他还说,在延安时期,负责司法工作的马锡五同志非常重视调解工作,常常走到群众中去办案,把邻里间、群众间发生的纠纷,拿到群众中一起谈论或进行个别谈话,用调解的方法把民事纠纷案件解决在萌芽状态。他认为今后在处理对外贸易纠纷过程中,也可以用这种传统的调解方法来解决问题。
南汉宸的这个重要意见,在两个仲裁委员会的工作实践中逐步摸索试行,被总结成一套“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方法。1980年代,这些方法被介绍到各国仲裁界,并首先应用到1977年美国帕兰斯棉花合作社与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因棉花迟装费用的争议而申请的仲裁案件中。中方建议由中美两个仲裁机构对此案进行联合调解,并各派一名调解员进行调查取证,在明确双方责任的基础上提出调解意见,为当事人所接受。于是双方在调解员的主持下签订了和解协议,并都表示今后将继续与对方合作。美国仲裁协会主席于1982年在汉堡举行的国际仲裁大会上发言,生动地介绍了中美两个机构对此案进行联合调解的经过和结果,引起与会各国代表的重视。此后,中国贸促会分别与斯德哥尔摩商会、伦敦国际仲裁院、意大利仲裁协会先后签署了调解合作协议或联合国调解协议。
1964年3月,国务院发文通知,中国贸促会划归国务院外事办公室直接领导,中央组织部也发来了中央批准以南汉宸为书记的中共贸促会党组织成员名单。经主管部门批准,贸促会的行政编制由之前的207人增至475人,另有事业编制130人。这预示着中国贸促会的事业面临一个大幅度发展的机遇,临近古稀之年的南汉宸为此兴奋不已,他干劲十足地筹划组织机构变革、人事安排、各部门事业发展前景等事务。在国家人事行政部门的调配下,当年就有一批负责干部、待业军人和大专院校毕业生进入贸促会,充实到各个部门。但是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打乱了南汉宸的发展部署,他本人也遭到了无端的迫害,令人十分痛惜。
在南汉宸同志诞辰110周年之际,谨以此文,来纪念与缅怀他为我国早期对外贸易事业倾尽心血而取得的卓越成就! (责任编辑:李淑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