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黄海京) 从银监会获悉,银监会决定全面推进农村信用社贷款五级分类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银监会将于近期启动3万人的大规模培训工作。
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是现代银行业全面、准确地识别、反映和监控信用风险的重要手段,也是监管部门风险为本、审慎持续监管的基础。 从2002年开始我国各家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已相继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而农村信用社目前仍然实行四
级分类为主的风险分类方式,不利于准确反映风险和审慎监管。为此,在试点基础上,银监会决定2006年全面推进农村信用社贷款五级分类工作。
银监会将发挥监管部门专业技术优势,组织两期培训班,重点开展对省级联社高管人员、业务部门负责人、监管部门负责人的培训,提高受训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技能。各省(区、市)银监局将会同省级联社,采取举办培训班、现场培训、案例辅导、检查指导等各种有效形式,对县(市)联社和农村信用社相关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各类培训将在2月份启动,预计“五一”前基本完成,全部受训人员将达到3万人左右,平均每家法人机构有一名以上专业人员接受培训。
银监会要求省级联社要全面负责辖内农村信用社贷款五级分类的领导和组织工作,层层设立由一把手直接负责的专门机构,担负起制定方案、培训交流、部署实施、指导考核等职责,务求做到人员、任务、责任和措施落实,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要按照《农村信用社贷款五级分类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和发挥五级分类试点工作的经验成果,及时制定实施细则,既要保证进度,又要保证质量,做到标准严格、认定准确、操作规范,使分类工作做到一次准确到位,不搞形式主义,真实反映资产质量。
银监会近期将制定农村信用社贷款五级分类具体工作方案,成立农村信用社贷款五级分类工作办公室,集中编发简报,组织经验交流。银监会将商请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借调100名左右具有五级分类工作经验的人员,现场指导和帮助农村信用社开展五级分类工作。
银监会要求各级监管机构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加大对农村信用社实施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的现场检查力度。对于不能按规定进度完成五级分类工作或工作质量不高的,省级联社要承担主要责任,银监局也要承担督导不力、监管不到位的责任。对已经实施贷款五级分类的农村信用社,要加强对不良贷款真实性及形态变动的监测考核。要将五级分类作为考核内控管理水平和高管人员履职的重要内容,严厉查处弄虚作假行为。银监会还将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选择100家左右实行五级分类的农村信用社进行抽样检查,提高公信度。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