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合同
    1、2005年4月28日,本公司与华夏银行福州分行签订编号为05910010120050005保1号的《保证合同》,为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福州分行申请的短期借款人民币贰仟万元整(¥20,000,000.00)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一年,自2005年4月28日至2006年4月28日。此笔合同经公司11名董事中的6名董事签字同意后通过。
    2、2005年12月23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闽都支行签订编号为2005年闽都(保)字0032号的《保证合同》,为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闽都支行申请的短期借款人民币肆仟叁佰万元整(¥43,000,000.00)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2005年12月23日至2006年6月26日。此笔合同经公司11名董事中的8名董事签字同意后通过。
    以上两笔担保合同未单独召开董事会审议,且均系2005年度发生,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067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开发区快安延伸区创新楼
    法定代表人:韩国龙
    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开展来料加工、来样加工、补偿贸易业务;电气机械及器材、自动化仪表及系统制造、维修及销售;有色金属材料加工;五金、交电的批发、零售;房地产开发。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截止2004年12月31日,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母公司资产总额108,472万元,负债总额65,581万元,净资产42,891万元,2004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1,910万元,净利润6,114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根据单笔《保证合同》约定期限
    3、担保总金额:人民币陆仟叁佰万元整(¥63,000,000.00)
    4、反担保:根据公司与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互保协议书》和《互保补充协议书》的规定,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福州盈榕投资有限公司已为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个质地优良的上市公司,公司是在掌握该公司资信状况较好的基础上为其提供担保的,该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较强,并且公司与其存在长期友好的互保关系,同时,该公司为本公司向银行贷款也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足以保障本公司的利益,故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8,300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上海天宇亿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担保2,000万元,不存在逾期担保。
    以上两笔担保合同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