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下发《国有保险机构重大案件领导责任追究试行办法》
国有险企10万案件将追究领导责任
新年伊始,保监会即在国有保险企业中掀起“重大案件高管问责风暴”。记者昨天获悉,中国保监会近日已悄悄向国有保险企业及其控股险企下发《国有保险机构重大案件领导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的通知,并要求各国有保险企业及其控股险企在6个月之内上报本企业重大案件责任追究办法。 在《办法》中,保监会将造成保险公司10万元以上损失列为重大案件,并将追究领导人责任直至其离退休后5年之内。
遏制国有险企重大案件发生
保监会在有关通知中称,为有效遏制国有保险机构重大案件的发生,特制定《办法》。令国有保险企业吃惊的是,保监会不仅将“因不遵守法律法规造成国有保险机构实际损失10万元以上的案件”定性为重大案件,更将“实际损失难以确定及未造成实际损失但影响特别恶劣或者可能造成系统性风险的案件”定性为重大案件。
保监会还依次分项对“造成10万元至200万元以上损失各级别”重大案件的领导责任进行了明确界定。倘若国有险企内审部门和稽核部门未能及时发现有关案件,其领导将受到相应处罚。
三大国有险企领导面临问责?
保监会“高管问责”通知甫一下发,各国有保险企业就紧张研究制订有关高管问责具体方案。一家国有保险公司有关领导人称,国有保险企业涉及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领导人必须负起职业经理人之责。而责任追究直至有关领导人离退休5年之内,将可在一定程度防范“50岁离退休前疯狂捞一把”现象。
记者更发现,保监会在《办法》中将“严重失职,管理不力,致使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存在严重缺陷”、“因违反决策程序造成重大决策失误,导致保险资金发生损失”、和“因参与内幕交易或者非法关联交易,导致保险资金发生损失”列为重大案件主要诱因。根据之前披露,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再保险相继发生巨额资金损失案。中国人保存管在汉唐证券(相关:理财 财经)的面值4.66亿国债、中国人保托管在闽发证券面值4.13亿的国债、中国人寿再保险委托汉唐证券理财(相关:证券 财经)的4亿资金,均因后者清算倒闭而将造成巨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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