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方案将在“两会”之后出台。现阶段国际油价居高不下,国内价格要与国际接轨,必须有较大幅度的上涨,不可能继续“稳定”在较低价格。因此,此前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方案迟迟没有出台。
这次媒体披露的改革方案,有两个要点:一是价格调整的周期缩短,原来是以月加权平均国际油价作为调整的基础,调价间隔至少为一个月,以后的调价间隔将减少为10天;二是计价基础改变,原来以国际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整,以后将根据国际原油价格进行调整。
这似乎正是一个渐进方案。两个改变将使油价与国际的接轨更加密切:调整周期缩短,国内油价能更及时地随市场行情而变化;我国主要进口的是原油,原油价格与国际挂钩比成品油价格与国际挂钩更能直接地反映市场供需状况。同时,这两个改变也给对成品油价格进行干预预留了空间:没有允许价格实时调整,那调价的审批权还掌握在发改委手里,它也有可能不进行调价;以原油价格作为计价基础,使政府对成品油供应链的管制延伸到上游环节,实际也是价格管制的加强。
2005年,原油价格大涨而成品油价格调整不足,致使炼油企业亏损严重,中石油和中石化一度限制向社会加油站供应成品油,华南一些地区甚至出现“油荒”,最后政府以几百亿元补贴的代价使中石油中石化承担了充分供给的责任,稳定价格的压力和成本就是这么大。政府直接管制原油价格,可能使炼油企业限制供应的情况得到改善,销售渠道更加顺畅。
看上去,这两个改变形成了一个渐进的方案,能够在稳定国内油价的前提下逐步与国际接轨,但它们可能起不到实际的效果,从而使改革方案“渐”而不“进”。原来的成品油价格机制不适应目前的形势,症结在于国际原油价格太高而国内成品油调价空间有限,政府担心成品油价格涨幅太高超出消费者的承受能力,稳定价格的要求实际已经对价格涨幅进行了限定。
那么,即使允许调价间隔缩短,减少到十天甚至一周,政府也不会频繁而大幅地进行调价。根据原来的价格机制,当国际油价上涨超过一定幅度时,国内油价可以一个月调整一次,但是,2005年8月之后,尽管国内成品油和国际原油价格严重倒挂,发改委也没有再上调成品油价格。一个月调整一次都难以实行,更不要说十天调整一次,因此,调整周期可能只是名义上的缩短,而价格不调整,供需之间的矛盾便难以解决,政府直接控制原油价格,炼油环节的亏损会减少,但原油进口和生产环节的利润会受到损失,为了使它们充分供给,政府还是需要进行补贴,稳定价格的压力依然很大。
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的关键在于放开终端销售价格,一旦终端销售价格放开,大多数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如果不能放开,那么改革方案只能是治标不治本,难以起到实效。但要政府直接做出这个决定的难度很大,它必定要承担稳定价格的责任。因此,缩短调价周期和改变计价基础可能是发改委所能对成品油定价机制做出的最大改变。
(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