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期间倒卖车票违法行为猖獗,铁道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四部委日前联合发出通知,明确界定了倒卖车票违法犯罪行为,这也为铁路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倒卖车票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我国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虽然明确规定,倒卖车票属于犯罪和违法行为,但是对于倒卖车票的行为特征没有做明确的界定,在执行中有一定的难度。
这次四部委发出的通知,不仅界定和明确了倒卖车票的行为特征,还划定了铁路、工商、物价、公安等部门的管辖和职责。铁道部公安局副局长魏玉增说,这次四部委通知明确规定,铁路的送票费、异地售票手续费、代售点的售票服务费是5块钱,不能重复收费,凡是超过5块的,都属于违法加价的。
魏玉增说,这次四部委的文件实际上是一个政策性的规定,也是对法的一种补充,随着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打击倒卖车票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会在法制轨道里正常运行。(记者 刘涛)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