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檀 每经评论员
A、B股合并传言已久,除了因传言而大幅受惠的机构投资者之外,笔者没有看到其他政策与市场方面的正效应。证监会新闻处的刘辅华处长坚称“B股改革没有列入证监会2006年工作计划”,是与“消息人士”拉开距离的适时之举。 2006年监管层的重中之重无疑是确保股改成功,以期盘活整个证券(相关:理财 财经)市场。
B股地位尴尬非止一日,融资能力丧失,市场流动性不再。随着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额度的增加,以及允许外国战略投资者购买A股等一系列新政的实施,B股已是食之无味,弃之亦不可惜。
关键问题就是何时弃以及如何弃。股改以来,对于B股的讨论主题,已经从要不要向B股股东支付对价,转移到A、B股要不要合并、何时合并。有人提出,应该趁股改之机合并A、B股,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这一建议在战略上是缺乏前景的,在战术上是增加成本的自惹麻烦之举。
将已边缘化的B股重新拉回证券舞台的中心,使其占据不应有的重要位置,不仅不会减少还会加剧股改进程中的种种矛盾。首先,在B股的回购、合并过程中,存在严重的法律盲区;其次,B股是否应该体现以及如何体现市场化定价原则,是否拥有对价索取权,这些久议不决的难题又会沉渣泛起,且与H股、国际诉讼威胁相连,陷入无休止的争论是可以预见的事。
就眼前的具体问题而论,比如,B股是否应该与A股同权?有人认为B股发行价与国际市场接轨,而且在发行A股时从中获得76%的资本增值,可转债的发行也给B股股东带来潜在的收益,显然不应与A股同权。有人紧接着提出另一个问题,即B股股东不仅不应享有对价的索取权,还应该向A股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但对于B股股东而言,从2001年6月向境内散户投资者开放以后,90%以上境外投资者已经退出,现在B股的股东几乎全是境内投资者,与A股市场呈联动走势,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多年来所遭遇的艰辛比之A股有过之而无不及,凭什么不能得到对价还要支付对价?况且,一旦B股股东摇身一变为新增的A股股东,那么,他们与原先的A股股东含权、不含权又如何界定?
如此一环套一环,既面临合法性陷阱,也面临证券市场理论与操作两方面的困境。如果强行实施,不仅于事无补,还可能拖累股改大局。
从另一个角度看,无论是A、B股合并还是回购,对于B股股东都不啻为重大利好,如果有人以B股股东或者相关利益方的身份进行呼吁,当然未尝不可,但这显然不能作为A、B股非合并不可的理据。
事实上,B股问题已通过市场理性的回归得到部分修正。首先,沪深两市B股市盈率与加权A股市盈率基本相同,说明两者接轨的条件日益成熟;其次,随着B股重要性的削减,原先的心腹之患已成为肘腋小恙。据统计,目前沪深两地的B股市场共计有110多家上市公司,不足A股的10%,沪深B股市值130亿美元,相当于A股市场的8%左右。并且,随着上市公司私有化风潮的兴起,部分B股将会自动消失。相信随着外汇管制的进一步放松,境内外资金流动政策性障碍的消除,我国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开放,B股与A股将步入一个自然合并轨道。
可以说,只有解决了A股市场的股改这一主要矛盾,B股问题才能得到顺利解决,两者是皮与毛的关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将B股提调到前台作为主要议题,除了助长B股炒作之风,很难看到什么有利于全局的好处。 (责任编辑:陈晓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