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得股票为3股。流通股股东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2月13日
    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2月15日,当日公司股票复牌;股价不计算除权参 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自2006年2月15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红豆”,股票代码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