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3股。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2月13日
    · 复牌日:2006年2月15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 自2006年2月15日(与复牌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红豆",股票代码"600400"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1月24日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公告刊登在 2006 年1月25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共计支付36,036,000股公司股份,作为非流通股股东所持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的对价安排,即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获付3 股。
    2、流通股股东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执行对价安排前 本次执行对价股份数量(股) 执行对价安排后
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176,617,563 58.59% 35,099,064 141,518,499 46.95%
无锡市东方相思服装厂 1,813,322 0.60% 360,360 1,452,962 0.48%
无锡市锡山兴达制衣厂 906,661 0.30% 180,180 726,481 0.24%
无锡市雏鹰服装厂 906,661 0.30% 180,180 726,481 0.24%
无锡市红仕女装厂 906,661 0.30% 180,180 726,481 0.24%
周海江 181,332 0.06% 36,036 145,296 0.05%
合计 181,332,200 60.15% 36,036,000 145,296,200 48.20%
    三、股权分置改革具体实施日期
    1、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2月13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2月15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2月15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红豆",股票代码"600400"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 股份情况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非流通股 1、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81,150,868 -181,150,868 0
2、其他 181,332 -181,332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其他境内法人持股份 0 145,150,904 145,150,904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0 145,296 145,296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0 145,296,200 145,296,2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股 120,120,000 +36,036,000 156,156,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20,120,000 +36,036,000 156,156,000
股份总额 301,452,200 0 301,452,200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股东名称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累计可上市流通数量(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141,518,499 G日+60个月后 在方案实施后60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此后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份的价格不低于6元
无锡市东方相思服装厂 1,452,962 G日+12个月后 在方案实施后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无锡市锡山兴达制衣厂 726,481 G日+12个月后 在方案实施后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无锡市雏鹰服装厂 726,481 G日+12个月后 在方案实施后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无锡市红仕女装厂 726,481 G日+12个月后 在方案实施后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周海江 145,296 G日+12个月后 在方案实施后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八、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晓平、王辉
    联系电话:(0510)88358422、88358278
    传真号码:(0510)88350139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
    互联网地址:https://www.hongdou.com.cn
    电子信箱:hongdou@hongdou.com.cn
    2、 财务指标变化: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均保持不变。
    九、备查文件
    1、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2、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结果公告;
    3、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2 月9日 |